再接下来的,就是噩梦了,是她这辈子挥之不去的噩梦。
不是一个男人,是很多。
后来她从别人口中,知道了这个词:□□。
她以为这个世界有光,可是她发现,这个世界的光,早就被人遮得严严实实,它照不到底层身上。
首先是她的男朋友,跪着求着她不要去报警,不然他就是共犯了。
他好像没有看到她脸上的伤,好像没看到她破碎的衣裳,没看到她已经不会跳动的心。
他跪在她面前,口不择言:他们给了我好多好多钱,我娶你好不好,我不嫌弃你,我不会嫌弃你的,钱是你挣来的。
他的眼里只有自己,从来没有过她,她突然就笑了,牵动了嘴角的伤口。
她想要报警,他却突然变了面孔,把她关了起来。
脱光她的衣服,把一切证据从体内洗干净。
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定一定要从为自己讨回公道这条路上走下去的呢?
大概是别人的眼光,看她的时候,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
她那个男人不注意的时候,逃了出去,去了警局报警。
先是一个男警接待的她,然后叫了女警带他去验伤。
她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所谓公道,可是没有,如果不曾期盼过正义,那么她也不会如此失望。
钱,是多么重要啊。
它好像可以一手遮天。
陈余山是她的律师,她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他的,那个时候的陈余山,已经是南清法学系有名的老师了,他挂名在外面的律师机构。
他是主动找上来的,他关注了这个案子,分文不取的来了。
她给了严婉清希望,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止黑暗,还是有善良的人,他会怜惜自己,会公平的看待这一切。
这场官司,打得并不顺利,磕磕绊绊,对面家大业大,请来的律师也是业内有名的,陈余山曾经的学生,李燕春。
陈余山坐了万全的准备,他以为这个案子,会胜利。
可是他低估了对方的无耻,他们拿出了谭烈未满十八的证据,拿出了他有精神问题的证明。
他明知是伪造,却没有办法,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的□□无缝。
谭烈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良好,即使他的眼里满是不屑。
最后定的罪,微乎其微。
开庭结束后,他看到李燕春和谭家人握手,精致的妆容,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是他的学生,他的好学生,他最得意的学生。
她好像全然忘了,法律真正的意义。
她的眼里只剩下名利,法律成为了她跳跃社会阶层的垫脚石。
并不是说律师不能为坏人辩护,可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志马首是瞻。
这件事远远没有完,它没能被捂住,大概是谭家还是有名的,它在小范围内闹大了,严婉清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这个消息,进了城。
他揣着刀,想要报复。
他的心里没有法律,只一颗深爱女儿的心。
可是他忘了,这里是城市,他没能近到谭烈的身,就被保安也抓住,送进了公安局。
犯罪未遂,陈余山就这样刚给严婉清的案子辩护完,又给了她父亲辩护。
辩护站在律师的角度来说,是很成功的:法益是入罪的基础,但伦理是出罪的依据。
他充分的将这件案例的客观因果关系在法庭上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