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璇不是聖母,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南楓當然不會去,除非她瘋了。
後來桑胤衡沒有再打電話來,南楓想方之璇應該把她的來電給刪掉了。
她不會給自己男人與別的女人接觸的機會。
莊澤明的事情平息了,南楓繼續廣撒網。
這次連讓她面試的電話都沒等到。
南楓徹底失業了,雖然她手裡還有一筆錢,賣飾剩下來的兩百多萬。
但是繼父就像一顆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炸掉,這個錢她不敢亂花。
況且,坐吃山空也不是辦法。
有一天,她接到了安辛丑的電話。
如果不是他自報家門,南楓差點都忘了安辛丑這個人的存在。
他嬉皮笑臉的:「南楓,你怎麼還沒到泰豐報到呢?秘書辦公室里都結蜘蛛網了。」
南楓從來不把這種公子哥的話當真,她也跟著笑:「安少給面子,但是我可不配,上次合同的時候險些釀成大禍,我可沒臉去泰豐做事。」
「不去泰豐也行。」他打蛇隨棍上:「不如你跟我,衣食無憂。」
南楓就知道他沒好話,剛才一句話給他堵死:「朋友的舊鞋,你也穿?」
她一句話差點沒把安辛丑噎著。
他沒想到這女的這麼剛,也捨得罵自己。
安辛丑頓了頓,就哈哈一笑:「老桑不會介意的,他最近忙著籌備婚禮,沒工夫搭理我。南楓,老實跟你說,如果你繼續這樣找工作,我敢保證你絕對找不到。某個人開口了,在錦城大大小小的公司,誰敢用你?」
那個某個人,安辛丑不明說,南楓也能猜得到。
「南楓,別白費力氣了,聰明女人從來不做無用功,何必在你貌美如花的年齡浪費時間?」
安辛丑說白了,就是看中她這張臉。
這些有錢人,把包養說的冠冕堂皇,擺到檯面上來說,仿佛南楓就是件商品。
算了,她們草根,哪有尊嚴?
南楓也不能得罪安辛丑,她只能插科打諢,三言兩語把安辛丑打發了。
實在不行,南楓咬咬牙,拿出兩百萬開個餐廳,自己做生意。
媽媽的菜做的極好,可以開一個主打媽媽味道的餐廳,不做高精尖,就做普羅大眾愛吃的味道。
她想好了就打給媽媽,媽媽一聽也挺高興。
媽媽原來就想開個餐廳,南楓不想她累,就讓她在家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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