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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页(第1页)

  叶小宝纠结半天,方狠心回答,&1dquo;那,那还是当男子汉&he11ip;&he11ip;”

  &1dquo;乖。”

  叶氏管教了孩子,又料理完家务,等香喷喷的大肉包子蒸出来的时候,美娘略显疲惫的回来了。她赶紧在围裙上擦擦手,迎上去。

  &1dquo;怎么?不顺利?”

  美娘腿很酸,心更累。

  找遍了全镇子,都没状师肯接这案子。

  乡亲们都说是美娘要替人打官司,但事实上,美娘哪有这资格?

  只有状师才能上公堂。

  而状师又必须由取得秀才功名的男子担当。

  美娘先天条件就不符合,能做的,无非是出钱出力而已。

  可整个双河镇,读书的人都不多,能当状师的更加没几个了。

  等她找上门,却只有闭门羹。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必输的官司。

  第73章帮凶

  先,从法理上说。

  娄得月嫁余家,是绝对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双方交换过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轿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为妻子,却持刀行凶,伤了夫家一干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经很仁慈了,你还想怎样?

  至于说女方不情愿,男方又年纪大,好打人,恶习多什么的,那些重要吗?

  什么时候谈婚论嫁,轮到女子挑三拣四了?

  不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

  想要判定亲事无效,让娄得月重获自由?

  简直痴人说梦!

  其次,从情理上来说。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都写得明明白白。

  身为女子,就该学会认命!

  若象美娘所说,只要女子不高兴,不乐意,就可以不听父母之言,伤害丈夫,解除婚约,这不是乱了纲常伦理,公然挑战法理规则么?

  若真让美娘把官司打成了,那些女人以后还不翻了天?

  想讲道理?

  等你投个男胎再来吧。

  所以,这案子不仅没人接,连张状纸都没人写。

  给钱都不要!

  毕竟状师,也都是男人,他们也不愿成为所有男人的公敌。

  而没有状纸,连公堂都上不去,还打个屁的官司啊!

  叶氏也没了主意。

  想想,她叫女儿去把田奶奶给请了来,对外只说吃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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