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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页(第2页)

  金潇对华强北的魔幻现实程度感到震惊,程一鑫给她讲,几年前比这更震撼,以前这里建筑什么样,那里又是曾是什么。

  深圳对他而言,是一座心情复杂的城市。

  十八岁离开深圳的时候,程一鑫是狼狈的,也是意气风的。

  那时候在华强北攒下第一桶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o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

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滚烫。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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