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屋内发了一通脾气,叶珍珍把自己做好的手捂子拿出来,交给贴身丫鬟:「这是我给三哥哥做的,现在我没办法出门,你找个机会,把它交给三哥哥吧,也是我这个当妹妹的一点心意。」
她原来的预想中,是想着在除夕家宴上把手捂子拿出来,交给叶承影的。
可现在她连门都出不了,只能让丫鬟去做这件事。
怕丫鬟不尽心,咬咬牙,把头上戴的赤金簪拔下来,塞到丫鬟手里:「你是我的丫鬟,主仆一体,只有我好了,你才能好,明白麽?」
丫鬟表面恭敬的应下,转头就把手捂子交给了二夫人。
看着绣工精美的棉手套,二夫人嗤笑一声:「想要讨好人,又不肯用心,净使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
随手把手捂子交给身边的丫鬟,「拿去烧掉吧,不用告诉三少爷了。」
叶承影是武将,便是不上战场,也要每日练剑,双手习惯外界的寒冷。
戴着棉手套算怎麽回事?以为是京中那些经不得风霜的公子哥麽?
叶珍珍不知道这些,还在等着叶承影的回应。
收了她的礼物,好歹得给个回话吧?
她没指望靠一双棉手套就能打动叶承影,但只要叶承影领她这份情,过来见她,她就有机会。
她等啊等,盼啊盼。
直到过了正月十五,叶承影启程离开,她都没等到人。
不提失望的叶珍珍如何在心中咒骂叶承影冷血无情,狼心狗肺。
再说叶雪霁。
送走叶承影后,她正琢磨着怎麽给梅仙儿和狗皇帝添堵,就收到消息,淮阳伯世子进京了!
三月份选秀。
淮阳伯世子这次进京,是护送族妹参加选秀的。
「啧,选秀可真是个好藉口!」
叶雪霁鄙夷一声,亮晶晶的眼中满是兴奋。
不枉费她让人散布「得天命福女者得天下」的言论,果然把萧岗给提前逼进京城了。
没了上一世的铺垫,没了常岐长公主的帮扶,不知道这次,萧岗还能否如同上一世一样如鱼得水。
……
锦衣华服的青年伫立在巍峨的城门前,抬头细细打量——虽然是他初次进京,但这巍峨的城池早就在他脑海中演绎了无数次。
终於,他踏进来了。
以後,他会是这方地界的主人!
胸中豪情万千,萧岗轻扯缰绳:「进城!」
浩浩荡荡的车队在他身後缓缓出发。
「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容貌昳丽的青年骑着枣红色的骏马疾驰而来,雪白的披风被风吹起,猎猎作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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