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手掌,接触到湿透的狼毛,才发觉灰狼不知何时已取代john,站到我身边。
“啊……johnny,谢谢你救了我。”
我忽然想到。其实我是个胆子不大的人,但每次临事时总是十分冲动,一直到现在,我才对自己在山区大雨中还独自跑出去救人这件事感到汗颜,差点被雷打中更是令我余悸犹存。要是没有灰狼那一扑,或许我现在已经变成炭烤人肉了。
“那没什么。在下……我本来便欠你一分恩情。”
johnny静静地说:
“何况在下救你,还有其他的缘由,阁下不需如此言谢。”
“其他的理由?”
我奇问,随即又笑着说:“不是说不要用在下、阁下了吗?下次再用的话,我就把你改名叫芭乐喔!”
我本来以为johnny会大惊失色,但他只是微偏过头。
“如果你是母狼就好了……”
我听见他微不可闻的自语。我本来想问清楚,但灰狼的表情十分严肃,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我只好暂时作罢。
次日清晨,由于sat
franka内没有足够的医疗设备,vcent虽然是前外科医生,但青年中心的医疗人员说,他现在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毕竟昨晚淋雨又体力透支,脆弱的免疫系统根本无法负荷。多方考量下,我们决定先护送他们父子下山,让他们搭上紧急救护车。我和john则折返营区收拾东西,决定搭今天晚上的平快车回t市。
想起要回到城市里,就代表要面对一切现实,我不禁感到害怕。但我已经答应john不再逃避,男孩子应该要遵守诺言,这是友人曾经教过我的。
在列车上,我们如来时订了人少的包厢座位。我和john对面而坐,但这回友人出奇地安静,也没有看他的研究资料,只是一味地看向窗外,像在思索什么事情。连我主动和他攀谈,他竟心不在焉地摸了摸我的头打发我,又回去沉思了。
我想和johnny聊天,但奇怪的是,他也学起john的沉默,无精打采地趴在座椅下,像老僧入定般一句话也不说。
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这大小两只john是怎么回事?难道取了相近的名字,连习性也会互相传染吗?在静得跟鬼一样的包厢里,我忽然想念起那只聒噪的雀鹰来。
彷佛要回应我的思念,当火车终于返抵t市,我和john提着沉重的行李,和灰狼步下火车的阶梯时,忽然一道黑影以高速向我袭来。有了多次前车之鉴,我很快地向左一闪,本来以为那个东西会直接撞上我身后的火车,但没想到他优美地一回旋,竟然在撞墙之前划了个圆弧,平安地降落我的肩头。
“咦……?”
我定睛一看,果然是那只雀鹰。抬头一看,orris和vcent父子竟正从车站内走出来,迎向我和john。
“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招了?”
我问肩上的鹰。雀鹰高傲地翘起鸟喙,先“哇哈哈”
了六次,然后说:
“本大侠在夜奔时领悟了不世绝技,虽不致能如常鹰一般招摇,但此绝技可令本大侠与墙壁和地板永远绝缘!本大侠将之名为‘雀鹰三抄水’,请掌声鼓励鼓励。”
我大笑了起来,还来不及真的替他鼓掌,orris一手包着绷带上着夹板,另一手则牵着vcent的手,已经走到我和john面前。我马上开口问道:
“你们已经没事了吗?怎么会到这里来?”
vcent很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说道:
“托你们的福,还好没有感染,orris也只是轻微骨折而已。我和orris都觉得,再怎么样都应该亲自和你们道歉,所以就一块来了。”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搭这班车?”
友人开口。
“发生这么惊天动地的事,你们大概也不会在营区多待。那天晚上最近的班车就是这一班,我算准了到站时间来的,这点小事才难不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