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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雨果夫人在路易莎对面解释:「小姐,现在是冷集市的『杂货市』,这里等待出售的商品都是各种杂货。」

这方面路易莎也了解过一些,布鲁多集市这麽些来,已经有了相同的章程。基本上一个半月的集市,开市之後头8天是不做生意的。这期间商人们要为之後的生意做准备,毕竟租店铺丶陈列货品等杂事都是需要时间的。

之後,首先是十天期的布市,那时集市场所内只卖各种布匹。然後是十天期的毛皮市,各种皮革丶生皮丶毛皮应有尽有。最後就是杂货市了,杂货麽,突出的就是一个『杂』字,几乎什麽都有卖的。

杂货市时间也相对长一些,只要最後留5天给商人们办理之前未办好的事项就好了——这些事一般都和市场官方有关,譬如补缴税款,给契约加盖集市和布鲁多伯爵的印章,增加这笔生意的保障……

「哎呀!这不是亚兰少爷麽?您怎麽来了!」一个掮客模样的中年人,一眼瞅见了马车右侧的年轻骑士,上前与马上的骑士攀谈:「您还记得小人麽?就在今年春天,您的『行剑礼』上,在下有幸观礼哩!」

『行剑礼』就是骑士侍从册封为正式骑士的仪式。这名名叫亚兰的年轻人,其父亲是相当有能力的骑士,是布鲁多集市的『市场书记』之一——这个官职不算高,可对於来布鲁多集市的商人来说,是『县官不如现管』,而且收入确实不低。

亚兰作为次子,也在刚满21岁时就得到了受封骑士的机会(很多贵族次子是没机会受封骑士,或者不能21岁按时受封)。而且立即被召来做伯爵的扈从侍卫,可以说是前途光明。

亚兰想了想:「做代书人的罗纳德和你是亲戚,对吗?」

那中年男子连忙说道:「是啊,少爷!罗纳德是在下的表兄,常和令尊打交道哩!」

『代书人』是市场上的记录员,还会为商人们起草契约,确保其中没有法律问题——这其实有点儿像公证人了,只不过专为集市上的交易服务而已。

亚兰并非傻瓜,他注意到这家伙虽然是和他攀交情,但注意力大多放在马车上。便说道:「嘿!你难道想要卖你那些廉价珠宝给布鲁多的郡主吗?」

刚刚这个中年男人从一家店铺出来,那家店铺似乎专门批发各种廉价珠宝。那些闪闪发光的饰品在柜台後堆积如山,大多数都是玻璃和青铜做的。只有少部分用了银子和便宜的珍珠丶珐琅和水晶等。

得知马车上坐的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男人满脸堆笑:「当然不是,亚兰少爷!您得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不可能只帮一家东主拉生意……如果有必要,小人能把这市场上最好的珠宝弄来,摆在郡主面前!」

这是市场上第一个主动上前的人,路易莎有些感兴趣,隔着头纱看向他,拿出了原本套在手腕上的一串念珠:「能找到和这差不多品质的珠宝吗?」

掮客一下瞪大了眼睛,他原本只考虑马车里的贵女还是个孩子,比较容易引诱。却没有想到,她一下就将他难住了——原本套在那只白皙小手上的念珠是由十几颗紫水晶串成的,念珠串上还带着一个琥珀的小十字架吊坠。

那些紫水晶珠,每一颗都有葡萄那麽大,颜色浓郁而鲜艳,晶莹剔透,毫无杂质……这样出众的紫水晶,他从来就没见过!

第7章穿越中世纪007

紫水晶在中世纪是相当贵重的珠宝,头一等宝石的就是红宝石丶蓝宝石丶祖母绿丶欧泊和红色尖晶石(此时检验手段有限,人们普遍认为红色尖晶石就是红宝石)。而这些之下,紫水晶就算是第二梯队里拔尖的那种了。

它还是枢要宝石之一——所谓『枢要宝石』,就是天主教认为的五种最重要的宝石,宗教仪式上就常常见到它们。这五种宝石是紫水晶丶白钻石丶祖母绿丶红宝石和蓝宝石,集齐了五种颜色呢!

紫水晶在现代是主打平价美貌的半宝石,和它在中世纪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主要是因为旧大陆紫水晶很稀有,品质高的更罕见。物以稀为贵,加上『紫色』寓意的高贵,自然备受追捧。

而到了19世纪後,在新大陆南锥地带发现了大量丰富而优质的紫水晶矿藏,价值一下就跌下来了。

路易莎之所以能随手就拿出这样一串念珠,当然不是因为这辈子那未见面的母亲(生她时难产去世)私房真有那麽丰厚。这其实是她那个随身空间里的——说是穿越将上辈子家里开的超市随身带过来了,实际是把整个家搬来了。

上辈子路易莎家在城中村,一共起了四层半的楼房。一二楼开超市,三四楼住人,顶层阁楼用於堆放杂物什麽的。路易莎的父母在她12岁时就出意外没了,她是和姑姑相依为命长大的。两个人住不了那麽大,後来三楼就被姑姑改成了自己的工作室。

她姑姑学的是珠宝设计,毕业後没什麽特别好的就业机会,乾脆就开网店卖原创设计的首饰,也接受定制。她的原创首饰定位轻奢,用到宝石的部分一般是相对便宜的半宝石或者培育宝石(类似簪娘,但首饰风格丶品类不同)。

紫水晶在工作室里囤了不少,这种珠子是比较常见的——品质这算顶尖的了,但价格依旧非常亲民。

布鲁多集市作为此时最着名的国际批发市场,不至於凑不出这样一串顶级紫水晶念珠,问题是这个掮客弄不弄得到……显然他之前的话是吹牛的,他弄不来市场上最好的珠宝,至少不能随便弄来。

珠宝的事当然就不了了之了,但这名掮客并没有放弃,借着亚兰骑士的关系,他一直凑在马车旁。哪怕不能牵线搭桥凑成一桩买卖,能在布鲁多的继承人面前露脸也好——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一眼看出了路易莎的好脾气!

如果是个性情粗暴的贵族,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嗳,小姐,那是尼斯共和国香料商的铺子,我认识他们的头领,今年负责这项业务的是布鲁诺家的马可。」注意到路易莎的视线流连於一家商铺,中年掮客飞快解释,着重暗示了自己的人脉。

路易莎其实并不知道这家商铺的买卖,她是被浓浓的香料味吸引注意的……感觉像上辈子逛超市逛到了火锅调料区。

商铺里的人也注意到了门外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路易莎想了想,不能走马观花一样看,那样能有什麽灵感?於是就此下了车。

此时的房子采光都是一个大问题,即使已经有了窗玻璃,那也较少有人用,更不要说用也很节省。这些商铺也不例外,路易莎并不觉得这边商铺里比城堡深处明亮——不过这也不重要了,路易莎主要还是看夥计拿出来的商品。

说实在的,有商铺里浓厚的香料味儿压着,外面的臭味反而不明显了。所以虽然觉得鼻子有些痒痒的,路易莎还是掀开了原本罩下来的头纱。

路易莎注意到这家香料商铺在周围的商铺中已经算是阔气的了,而且内部井井有条。不像别的批发商,商品大多堆积如山,凸显的量大管饱,有一种天然的不拘小节。

在香料商铺这里,即使是批发商,香料都密封储存在容器中,确保香料不会因为保存不当而品质降低。

而且柜台後打包订单的夥计都比别的店铺忙碌,显然是每笔销售都要反覆核算,一分一厘也要记得清清楚楚。

夥计拿来他们的商品给路易莎过目,胡椒丶肉桂丶小豆蔻丶肉豆蔻丶丁香丶番红花丶天堂椒丶高良姜丶生姜丶茴香等一应俱全,不过最让路易莎惊讶的是,她居然在卖香料的商铺里看到了蔗糖。

「你们贩卖的商品中也包含食糖吗?」路易莎因为太疑惑而问出了口。

夥计却不懂路易莎的疑惑,以为这是一个单纯的问句,还颇为骄傲地回答:「是的,尊敬的女士,我们也是市场上最大的蔗糖销售商之一。我们每年还会去高登兰贩卖这些食糖,去年只是高登兰的爱德华王子,就派人向我们订购了1000磅最优质的食糖。」

和後世网上传闻的,中世纪1磅蔗糖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白银不同,实际上蔗糖哪怕价格巅峰也没能和黄金等值,或许『价比黄金』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当下的话,一磅蔗糖价格大约是1苏到2苏,具体要看蔗糖的品质。

如夥计所言,爱德华王子一年花了2000苏买蔗糖,也就是100磅白银——这笔花费可不低!此时还没到中世纪末期货币大贬值的时候,一个普通的男爵年收入也就是三四百磅白银。爱德华王子光买蔗糖就花掉了一个男爵年收入的14到13。

别小看『男爵』,因为文学作品的影响,华夏人总觉得男爵爵位很低,但其实在中世纪男爵是毋庸置疑的高级爵位。只不过那些知名的文学作品往往是近代产生的,描写的故事也都是文艺复兴以後了,那时贵族的爵位就像货币一样,也都贬值了。

事实上整个中世纪,最重要的爵位也就是伯爵丶男爵了。公爵不说了,轻易不会出现,除了几个既有的法统,也就是国王有时会给自己儿子凭空造公爵爵位(这种除非附带公爵该有的土地,不然也就是『虚衔』而已)。<="<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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