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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1页)

几年后的顾望舒想起这一刻的自己,只怪此时的自己太单纯!

周末时,沈旭辰兴致勃勃去程以华家里看了robert。robert是一只黑猫。沈旭辰以前听一位以个人名义长期救助流浪猫狗的阿姨说过,在猫里头,黑猫的智商算是相对而言比较高的。

大概因为原本就是野猫,robert身上明显带着野性,沈旭辰没敢冒然上手摸它。说真的,robert长得并不好看,大概是因为它现在正是抽条的时候,整只猫瘦瘦小小的,看上去不像猫,反而像一只小老鼠。

沈旭辰不由得想起自己这辈子初见程以华时候他的模样了。那个时候程以华也在抽条啊,整个人瘦瘦高高的。这么一想,沈旭辰对robert立刻多了三分偏爱。果然啊,人类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生物,爱屋及乌来得这么理所当然。

别看程以华救了robert,其实robert对程以华也是有戒心的。一人一猫相处的时候,真的很像一对更年期遇上青春期的父子。一个试图讲道理,一个永远听不懂(或者装不听?);一个想要立规矩,一个永远在破坏规则;一个想要表达爱和民主,一个对此嗤之以鼻……沈旭辰偷笑了好久。

因为服用过光明之泉,沈旭辰身上亲和力max,又表现得人畜无害,他花了半个下午的时间,竟然能凑近robert,抚摸它的脊背并且挠挠它的下巴了。程以华抱着手臂站一旁看着,贱贱地说:“这么快就互相友好了?不愧是同类!”

然而,无论是沈旭辰,还是robert,都没有回应他。今天的天才程也是寂寞如雪呢。

没过几天就是顾望舒和沈旭辰的生日。本来,沈旭辰这个生日可以和高一、高二时一样静悄悄过的。没想到顾望舒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束由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长柄棒棒糖组成的鲜花。在这个年纪的高中生们看来,这份礼物够别致,够新颖,够浪漫,一下子就在班里引起轰动了。

顾望舒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因为这礼物是章烨送的。别说她现在只想好好念书,就算她有恋爱的打算,也不会考虑居心叵测的章烨啊。顾望舒还算是个有分寸的人,她私底下把整束棒棒糖还给章烨了,多少给章烨留了点面子。

当时,章烨整张脸都黑了,估计他根本没想到顾望舒一直以来的冷淡态度,不是在欲拒还迎,是真的无视了他的魅力。章烨这个人从小被人捧得太高了,一路顺风顺水的,只要他想追的女孩子恐怕最后都没有不曾上手的,这样一来就显出顾望舒的特殊了。于是很狗血的事情发生了,据说,章烨发誓一定要让顾望舒成为自己的女人。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顾望舒的身体在沈旭辰的调养下,要比上辈子健康很多。女人的美丽都是由内而外的。再加上孔得蓉和顾奶奶的轮番教养,顾望舒和上辈子同龄的自己比,她不仅漂亮了,还有气质了。章烨的誓言其实还建立在顾望舒如今的优秀上。

沈旭辰都笑疯了啊,因为这事真的太过狗血,章烨以为他是叶良辰吗?笑过以后,沈旭辰才顾得上生气。顾望舒原本一直懒得理会那些流言,见沈旭辰真的生气了,她还觉得小题大做,只好费尽心思安慰沈旭辰,说:“我忍忍就可以了,再过半年,等高考结束后,大家都天南地北了,谁管章烨发什么誓!”

总之,因为顾望舒收到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于是连带着沈旭辰的生日日期也曝光了。生日当天还好,因为大家都是住校生,临时根本拿不出什么礼物。再加上顾望舒等家人之间没有互相过生日的习惯,于是,沈旭辰只拿到了两份礼物。

一份礼物来自系统。系统每年都会提供一个生日礼包。高一时,沈旭辰得到了一瓶没什么用处的糖果。高二时,沈旭辰得到了一支永远不会没水的钢笔,根据使用者的心情变化,钢笔还可以智能改变颜色。听上去很高大上,其实也没什么用。打个比方,沈旭辰用这支钢笔答试卷时,一开始是很正常的蓝黑色字。然后,也许他想到了什么,心情一下子愉快起来了,写出来的字会立刻形成从蓝黑色到红黄色渐变。呵呵,卷面整齐分不打算要了么?

这次,系统提供的生日礼物是一只宠物心情转化器,看上去像个项圈。然而还是没什么用。虽然程以华养了robert,可是沈旭辰敢当着程以华的面把这种前所未闻的黑科技拿出来吗?

一份礼物来自程以华。当天,程以华带了一份蛋糕来学校。鉴于沈旭辰其实不爱吃蛋糕,这个蛋糕并不大,分一分,刚好够沈旭辰、顾望舒和程以华三个每人一口。(顾望舒泪流满面,其实我是爱吃蛋糕的啊!)

等到沈旭辰生日过后的第一个周日,他从家里回到学校时,被自己堆满礼物的课桌吓了一跳。用蒋浩的话来说,光靠着这些补送的生日礼物,沈旭辰都可以去开个精品屋了。

作为重生的老鬼本质是个成年人的沈旭辰,看着这些礼物发了愁。这都已经是高三了,高中只剩下最后半年时光了,很多人的生日都已经过去了,他该怎么还这些送礼物的人一份礼物啊?等到他拆礼物时,他郁闷地发现,这下真的还不了了,因为大部分礼物都是别人匿名送的。

“这就是身为男神的甜蜜负担啊!”

蒋浩在一边羡慕嫉妒恨地说。

学校方面果然非常狠,到了农历廿八才开始放假,而正月初三又开学了,高三狗们满打满算只有六天的假。

“大年三十晚上,我约你出来?”

程以华问。

沈旭辰现在已经充分了解程以华那与众不同的脑洞了,赶紧说:“我一点都不爱看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所以你别学小说里整那些没用的。什么大年三十晚上带我去郊外放烟花啦,什么在零点跨年的时候接吻啦……我统统不感兴趣。这么冷的天,我只想窝在家里吃热乎乎的米羹。”

程以华抓重点的能力一直非同一般,他摸着自己的下巴,说:“啊……接吻么?”

沈旭辰用手捂住眼睛:“你赢了……”

正在恋爱中的人,那智商是不能指望的,哪怕重生的老鬼也一样。很多时候,人们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大年三十晚上,吃过年夜饭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坐在钱湖镇寂静无人的中心广场上吹冷风。

“你怎么把它带出来了?”

沈旭辰盯着程以华的胸……前,问。

robert正待在程以华的羽绒服中,程以华一只手在下面托着它,它的脑袋正抵着程以华的胸口,露在外面。听到沈旭辰的声音,robert软绵绵地喵了一声。

“它怕妈妈。我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跟。”

程以华说。

沈旭辰不太相信:“你妈妈多好的人啊,robert怎么会怕她呢?”

“妈妈有一点职业性的洁癖,所以对robert有些敬而远之。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妈妈是拿手术刀的人,出于职业习惯,当她初次观察一个生物时,眼神总落在那些好下刀的地方。robert太敏感了。”

程以华说。

“也许是因为它以前被人伤害过。你不是说,刚捡到它时,它受着伤吗?”

程以华摇摇头:“看伤口不像是人为的,倒像是被大猫弄的,是被大猫欺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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