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宝纠结半天,方狠心回答,&1dquo;那,那还是当男子汉&he11ip;&he11ip;”
&1dquo;乖。”
叶氏管教了孩子,又料理完家务,等香喷喷的大肉包子蒸出来的时候,美娘略显疲惫的回来了。她赶紧在围裙上擦擦手,迎上去。
&1dquo;怎么?不顺利?”
美娘腿很酸,心更累。
找遍了全镇子,都没状师肯接这案子。
乡亲们都说是美娘要替人打官司,但事实上,美娘哪有这资格?
只有状师才能上公堂。
而状师又必须由取得秀才功名的男子担当。
美娘先天条件就不符合,能做的,无非是出钱出力而已。
可整个双河镇,读书的人都不多,能当状师的更加没几个了。
等她找上门,却只有闭门羹。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必输的官司。
第73章帮凶
先,从法理上说。
娄得月嫁余家,是绝对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双方交换过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轿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为妻子,却持刀行凶,伤了夫家一干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经很仁慈了,你还想怎样?
至于说女方不情愿,男方又年纪大,好打人,恶习多什么的,那些重要吗?
什么时候谈婚论嫁,轮到女子挑三拣四了?
不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么?
想要判定亲事无效,让娄得月重获自由?
简直痴人说梦!
其次,从情理上来说。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都写得明明白白。
身为女子,就该学会认命!
若象美娘所说,只要女子不高兴,不乐意,就可以不听父母之言,伤害丈夫,解除婚约,这不是乱了纲常伦理,公然挑战法理规则么?
若真让美娘把官司打成了,那些女人以后还不翻了天?
想讲道理?
等你投个男胎再来吧。
所以,这案子不仅没人接,连张状纸都没人写。
给钱都不要!
毕竟状师,也都是男人,他们也不愿成为所有男人的公敌。
而没有状纸,连公堂都上不去,还打个屁的官司啊!
叶氏也没了主意。
想想,她叫女儿去把田奶奶给请了来,对外只说吃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