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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肯定不能在会场周围动手,这里不是没有看守的,刚才一名戴着头盔的御林兄弟就看了我这儿一会儿,看体型像是曼登穆尔爵士,一个只知道剑的单调男人。
我想起他是一个谷地人,来自鹰巢城,从那个地方来的骑士,效忠对象很可能是莱莎徒利,杀夫者,或者琼恩艾林本人,前国王之手。再或者,培提尔贝里席伯爵的朋友?
“你自己回马车上休息一下,贝里爵士。”
我说道,整个人从淑女调整为剑手。
“我可以打,”
他捡起我的裙子,在我以为他是个死变态的时候裹住他自己的伤处,“小姐,我要宰了那只蛆!”
他的北境永不遗忘症作了,背叛者必须死。
“其实我是想用你的剑,要不然我用餐刀嘛?”
铁匠还没打好我的军刀,之前试着打了一把,质量不好,剑身重量分布不妥当。
“您有咕噜,他人呢?”
他捂着自己的腮帮,看起来糟透了。
“就我们俩在这呢。”
我没好气地叉腰张望,要不问个谁借一把?让我看看…那边帐篷区…红色战马的纹章隐约可察。好!布雷肯,我不把亨得利当外人。
交谈后,亨得利回帐篷里捞了一把长剑出来,带着剑鞘和皮带,我立刻栓配到自己身上,大马傻乎乎地开口问了,“这把剑你会还我吗,野丫头?还是和短剑一样有借无还?”
“会,”
我简洁地道,“我去宰一个叛徒,马上回来,话说不还的话,会怎么样?”
“有道理,我不是很放心,等着,我叫上我的人一起去。”
他没问别的东西,就是这么干脆。
他有三个卫士,我特别让他带上盾牌和弩,我们六个沿着路走,没有点起火把,别忘了,今晚月亮可亮堂呢。大家苹果吃得多,没有夜盲症,可不是那些命都不值钱的农仆。
“这位是?”
呀,我忘了介绍他们认识。
“贝里莫斯爵士,誓跟随我的骑士,他的一个人背叛了我们。”
我简洁地道。
“都有骑士啦?你好,贝里爵士。”
亨得利语中含笑,“亨得利布雷肯,爵士,野丫头的大马。”
“可别这么说,亨得利爵士是石篱城的继承人,贝里爵士,你伤口好些了吗?”
我语带关切,这很勉强,因为其实我恨他恨得要死,如果不是我多一个心眼,这会儿指不定我已经报废了。
“嘴里流血,”
他痛哼着说,“我猜我得喝点儿烈酒,我里头的后槽牙松了。”
“那得找个学士,不着紧的话明天一早就去。”
我知道这年代牙疼也是能死人的,一不小心,没处理好的伤口会让人先是半死不活,最后死状凄惨。
“你还没回答我呢,野丫头。”
月光下的亨得利笑嘻嘻的。
“我现在是合法的私生女了,大马,总不能指望我出门在外的时候单个人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