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嫌弃,以后就都不会有了。”
周瑾看着那短短两行字,只觉得心底的愉悦汩汩向外直冒,遮都遮不住,唇角早已爬上笑容,渐渐地越来越大,恨不能畅快地大笑。
好歹他还记得自己是避开了人的,始终是没有笑出声来,捂着脸浑身发抖,像是抽风一样抖个不停。
好一会儿,才停下来,喜滋滋地将那内衫捧在手心,也不去试穿,先捧在脸颊上贴了贴,用脸颊摩挲两下,止不住地想,这是媳妇做的呢!媳妇做的呢!
好容易回过神来,看着那张纸条有心留下来,却又怕万一被人翻到了,坏了林娇娘的名声,狠心犹豫许久,终究还是丢到火盆里一把火烧了。
看着那纸条变成灰烬,他分外可惜,眼神可怜巴巴的。
也幸而是边上没有人,若是有人,见了他这副模样,只怕要目瞪口呆,只怕要怀疑这个傻兮兮的人到底是谁。
纸条终于是烧了之后,周瑾将一直被自己小心翼翼捧在手中的内衫抖开,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有些犹豫,到底是穿,还是不穿?
穿吧,有些舍不得,是媳妇给自己做的第一件衣服呢!
不穿,又觉得浪费了媳妇的一番心意,若是被她知道了,一气之下不再给自己做衣服了,又该怎么办?
左右为难,冥思苦想好一阵之后,终于是小心翼翼地脱了外衫,试穿了一下。
虽然林娇娘说着自己手艺不好,但大部分的活计也不是她做的,她只是在别人裁剪好之后缝了起来。所以,这件衣服除了针脚粗了些之外,倒也没有别的缺陷。
周瑾穿在身上,居然是无处不熨帖,无处不合身。
喜滋滋地穿了一阵,恨不能冲到所有人面前显摆显摆,却理智地知道这不可能,只能忍着心痛将衣服又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摆在床头,决定单独收拾一个柜子出来装他。
明智明理听着周瑾在屋内好一阵都不出声,心中担忧,敲了敲门,听到周瑾不耐烦地问有什么事,两人才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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