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一紧。
“还记得那个冰淇淋店吗?恋人!”
她接着说。
“谁是你的恋人?荒唐!”
我莫名其妙,同时讨厌她这种做作的说话方式,她明明就在这间房里,我还能感觉到她散发出的杀气,用计算机和不用计算机的气氛完全一样,何必多此一举?
是向我示威还是觉得不使出鬼本事就对不起她的身份?
“好啊,够绝,连那家名叫恋人的冰淇淋店都忘了!”
暂停,我没有马上敲击键盘。
因为她的提醒,我想起离我家不远处的确有家恋人冰淇淋店,而且我曾经在那个店里留下过组成我人生的一点点经历。
几个月前的一天,我一个刚失恋的哥们想发泄刚好遇到还是单身贵族的我,同病相怜于是一同进去发发感慨。接着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年轻女人偷另一个女人的钱包,被我撞见了。
我又没失恋,眼睛麻利,那个被偷的女人长得漂亮,让我一下子就起了侠义心肠想英雄救美。
于是我将那个贼揭发了,后来那个贼虽没被送进公安局,但也免不了被侮辱一顿,想必那个贼已在某月某日饿死街头了,无论她饿死与我有关还是与我无关,反正她找上门来要与我算帐了,要报仇了。
“要我怎么说?是你自己的错,怪谁呢?”
我只能这样说了。
“是我的错?你说那是我的错?哈哈哈哈,是,我错在根本就不该遇见你!”
唉,真是执迷不悟,还说不该遇见我,好象她偷东西是天经地义似的。
“那在公汽上发生的事你总还记得吧?”
她不厌其烦的问。
我尽量把事情往坏处想,比如说我在公汽上得罪过谁呀,毕竟她是来算帐的。
可是我搜尽了大脑也没想出我在公汽上打过谁,骂过谁。
嘿,那个女的不是贼吗,我倒想起了一件事,我曾在公汽上被一个大约十岁的女孩偷过钱包,恰好又是被我自己发现了。
如果她换作是个男的,我早就甩了她一巴掌。
结果我还是发扬精神给了她一个一元钱的硬币,难道她认为这一元钱是用来打发乞丐伤害了她的自尊或者那一元钱根本就不够她最终还是饿死了,现在要报仇?
她们什么关系?
贼姐贼妹?
贼组织?
“是我的钱包先被动了的!”
我把偷字改成了动字,这样可能不会太伤和气。
“原来你在乎的是你的钱包?可是你为什么还要杀我呢?”
她的回答出乎我意料,而且她的思想根本就让我难以理解,我在公汽上的行为和我现在礼貌的说话,为什么她会说那么奇怪的话?
我杀谁了?
我根本没杀人。
天,她是一个疯子!
我在和一个疯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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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越看越惊心,越看越恶心,我忍不住从梦中醒过来,吐了满地。
然后远离沙发,站在角落里赶紧给邵依凡打电话。
杨乐乐和邵依凡来的很快,推开门就皱着眉,捂着鼻子看着我。
她们都以为我疯了。
我终于也知道那两个警察为什么也疯了。
“怎么回事?”
我指着那堵墙,答案就在里面。
她们两个人围着墙转了一圈又一圈,却什么也没发现。
她们看着我,那眼神就透着一种看着神经病一样的眼神。
我狂吼:“在墙里面。”
杨乐乐首先醒悟,从房间里找到一把铁锤,轻轻敲着墙壁空心处。
狠狠的砸了几次,才砸穿了一个小洞。
顿时一股腐尸臭味弥漫在大厅里。
警察和法医来了之后,从这一堵墙里一共找到二十六具不同程度腐烂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