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提前給安靜打了個預防針。
利用安靜幫自己解決麻煩。
以她目前的能力,是沒辦法阻止別人作妖。
計程車上,時遼的電話進來。
沈之歲接了電話,時遼不耐煩地問:「你到哪了?我生日你還來不來?不來的話,賠我五十萬。」
沈之歲:「……在車上,馬上。」
時遼:「好。」
半個小時後,沈之歲到達了目的地。
是一個類似ktv撞球等等為一體的娛樂會所。
時遼給她發了一個包廂號。
沈之歲向服務員報了包廂號,然後被服務員帶了過去。
進了包廂,裡面有很多人。
大多數都是時遼的同學。
今天是時遼的成年生日。
邀請的人也特別多。
沈之歲很好奇,為什麼6洋會在?
一個四十歲的男人跟一群剛成年的學生混在一起,也著實稀奇。
在這些同學面前,沈之歲是時遼的女朋友。
時遼在門口等她,見她進來,盯著她看了許久。
沈之歲一臉迷茫。
時遼靠近她耳邊說:「挽住我啊,就像上次那樣主動。」
時遼說著話時,眉梢還不易擦覺輕挑了一下。
似乎在說,別裝了,這不是你夢寐以求的時刻嗎?
因為包廂比較昏暗,沈之歲沒有看清時遼的眼神,而是秉承著欠了錢,就該用行動還。
便稱職地當起這個女女朋友,快地挽住了時遼的手臂。
時遼唇角的弧度一翹。
果然如此。
她就是喜歡我。
不過,他是真的接受不了姐弟戀!
看來很有可能是,沈之歲故意把衣服借給了方惜文,然後知道方惜文的人品會把衣服弄髒。
藉此機會,繼續假裝自己女友。
真有手段啊。
時遼的前女友也在這裡,他為了氣前女友,故意挽緊沈之歲的手腕,高調地秀著恩愛,擠到沙發上。
還對旁邊的前女友說:「讓讓,給我女朋友騰個空。」
前女友翻了翻白眼,不情願地挪了挪屁股。
此刻,還有同學舉著話筒在k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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