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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1页)

唉,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鸳鸳合欢散(下)

林翰最近很不爽,从心理到身体上的不爽。活了近三十个春秋,他还从未遇见过一个句句话都让他毫无办法的人。可奈何何欢就是有那样的气场,那人眉眼一扫,仿若都将他看得透彻。一字一句虽然说得彬彬有礼进退有度,可就是让他心里窝火,再去抬头看那人的表情,一肚子的火却无处宣泄。

不回家吧,那人打电话来问的时候的语气简直字字带刺,可那人反问他哪句话哪个字带刺的时候,林翰又半个字都打不上来,那气势,简直是咄咄逼人。

回家吧,那人又免不了对他的一顿冷嘲热讽,不过好像只是他个人感觉是冷嘲热讽。毕竟,何欢跟他夸赞说钟点工阿姨的饭做得真不错,虽比不上原先吃的珍馐菜肴,却也颇为好吃。或者,何欢在见到他伏案工作的时候,会不经意来一句,啊,原是有工作的。诸如此类的,他真不知这何欢是有意还是无心。

每日都回家,看着何欢,能看能摸不能吃。所谓的摸也是何欢生病了他伺候的时候,揩个油什么的。

不得不说,他对这人真是半点辙都没有。

何欢穿来一月有余,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接触的人多了,说出来的话也没最初的那些咬文嚼字,只是免不了还带着先前的习惯。

他学会了用电脑,学会了打字,学会了上网,学会了看网络小说。在何大少爷眼里,那些点击率暴高的文章,半点文笔都无,大多是剧情衔接较为连贯。在跟林翰要求了半个月都被拒绝出门工作之后,何少爷当起了“键盘手”

,开始是敲点自作的诗词进去,后来渐渐变成散文,不出两周,何欢便也开始写小说了。

他并不自诩文采,毕竟他知道就他这种富家少爷肚子里的墨水,还不若宁希之十一。这网络小说大约是能赚钱的,随意写写,赚点钱够供自己过活的也就是了。

话说回来,有不少描写男男之间情事的艳本,写得都是极为精彩的。这让他对男男之间的感情有了不少了解,也不再像开始那般有些不能接受林翰了。

他天天呆在家里无事可做,可不愁吃穿,简直像是被林翰“包养”

了。呃,好像就是这么个事实。

将昨晚写的文在网上发表后,门铃刚好响起,何欢看了一眼表,九点半,嗯,应该来得及。

林翰一上午就开了一个会,开得口干舌燥,再加上最近家里的状况,实在是身心俱疲。抬手看了一眼表,已经十二点了。

他琢磨着去食堂随意吃点好了,到了二十层,下电梯的时候,却看见站在服务台那里的何欢。

这家伙来做什么?

现在林翰看到何欢就不由浑身要抖上三抖,可对方此刻却满面红光,带着春风拂面的微笑,看着他。

他走上前去迎,“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送午饭。”

何欢举了举手上的饭盒,“我见不少小说里都写了这样的情节,觉着确实该为你分一点忧,便来了。”

林翰嘴角抽搐,问题是这是家养受或者妻子才会做的事情吧?嗯,对的,林总裁也看过不少小说。

林翰其实挺想问问何欢他是以什么身份来给他送饭的,可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如果,对方的回答不是他想听的,岂不是很哀伤。

何欢跟着林翰进了总裁办公室,两人在矮几旁席地而坐,反正地毯干净柔软。

“张姨说你喜欢吃红烧肉还有饺子,今天时间不太够,就没包饺子,你先尝尝红烧肉吧。”

说着,他将饭盒打开。

林翰看着饭盒里的红烧肉,心情有些微妙,这个家伙,终于知道心疼他了?

“嗯。”

他夹了一块红烧肉,味道挺香,油而不腻,只是肉质略微有些硬,没有周一炖的鲜嫩。

何欢道:“原先我从未做过饭,头一次做,没想到自己还有做饭天赋。”

他笑着看着自己的双手。

林翰想一个油烟不粘的大少爷都亲自下厨为他做饭了,他好像也不能挑剔什么了。至于这做饭的天赋,林翰觉得大约是周一的身体还有着做饭的本能吧。

“你也吃呗,”

他把饭盒往何欢那边推了推,“凉了不好。”

何欢点头应了,两人吃着饭,何欢又说,“方才出门前有编辑联系我。”

“嗯?”

“那编辑说要我签约他们网站,当驻站作者,要签五年,这卖身契,会不会有些久?”

“回头我看看合同,再决定。”

“行。”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顿饭吃完,何欢收拾好饭盒,对林翰道:“亲爱的,下午好好工作,我等你回家。”

林翰注意到了语气里的僵硬,忽然笑了,他双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原本一本正经的气质,在这一瞬间生出了几分痞气,“我说何大少,你这是跟谁学的?”

何欢见他歪着头笑得颇为揶揄,倒也不气不恼,回了一个清丽的笑容,“我被你‘包养’那么久,总要做些什么不是。”

林翰瞬间蔫了,这话里的意思就是气他不让他出门了。

想了想,他只能说:“若你想出门,出门便是,记得打电话告诉我就是。”

“这样啊,这不就变成了‘查勤’了?林总裁,你这又是跟谁学的?”

“……”

林翰真想一巴掌pia飞他!

“不过如今我很享受被‘包养’的感觉,游手好闲纨绔子弟,确实是适合本大少的。”

他朝额角青筋微突的林翰一笑,“只是要想真的‘包养’本少,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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