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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要去中原(第1页)

“你说什么?飞燕…你说青衣楼收到了关于南海的什么消息?”

“白云城的大公子,就是那位御剑化神叶雪眠,他同谁订下了婚事?!”

很少有女人能把这样颜色华美繁杂的衣裳穿得这样好看,两者间相得益彰。

但公孙兰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可她身上更显著的东西反倒不是美貌,而是她在公孙剑舞上的造诣,以及神出鬼没的行事与作风。

这是一个神秘且矛盾的女人。

她心里喜欢过叶雪眠,可她却无法忍受那个人把白云城与叶孤城都看得比她自已更重。

——明明都是生下来就订的婚约,她心中能如此待叶雪眠,为什么叶雪眠就不能为她也做到呢?

像公孙兰这样心灵扭曲的人,是不会想到,当她这么想,强行把妻子一个身份对立于丈夫其他的所有必要关系之上,其实就是一种苛刻与病态了。

她这样自我,又怎能要求别人也做到呢?

也可以说,公孙兰其实根本不爱那个曾经的未婚夫,她只是无法忍受,有那么一个自已真切喜欢过,又确实十分美好的人,不能完全受她掌握。

确切地说,是她从来就没有掌控过那个人。

就像邀月对江枫的爱恨反差一样。

她们真正输的人,根本不是那个不那么爱她们的人,而是她们自已。

所以原著中邀月最后会在生死关头、在妹妹死了以后超越极限,重新认识新的自我,堪破执念得见真我,登临明玉功第九层,哪怕剑术无双、嫁衣神功大成的燕南天也不能杀她,只能维持在分庭抗礼的程度。

可是公孙兰不一样,她同邀月再像也不是邀月。

她只是一个扭曲的魔头,甚至慕容秋荻都要比她无辜,石观音都要比她正常。

一个凭心情在长街卖那下了剧毒的糖炒栗子随机杀人的反社会人格拥有者,其他身份更是做了其他令人发指的恶事,纵观众多武侠著作,论恶心程度,大概也只有原随云能和她“一较高下”

了吧。

甚至原随云在开蝙蝠公子那个号的时候,都比她有格局一些,以及稍稍坦然一些。

而不是一群人聚在一起成立个红鞋子,每年开会一边自我洗白一边自嗨。

而此刻跟公孙兰汇报南海那边情报的也不是别人,正是陆小凤传奇里开两个号钓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条鱼(包含了四条眉毛与盲侠花满楼)的上官飞燕。

听说上官飞燕怯生生地说道:“没错,是叶家大公子,这是确凿无疑的。”

“同叶雪眠定亲的,正是那天刀宋缺的嫡次女,是位名门千金呢。”

“宋阀盘踞岭南,与南海白云城联姻,也算得上是强强联合了。”

听了这话,公孙兰闭了闭眼睛,冷冷地说道:“出去,只管忙青衣楼的事情,旁的不需要七妹你来操心。”

上官飞燕心中一凛,知道这位大姐已是动了真怒,当下再不敢继续试探,只是装着怜惜安慰般地笑了一笑,而后就轻轻关门出去了。

待公孙兰站起来以后,她那弹琴的琴案,还有那七弦琴竟都化为了灰尘。

“是啊,人家是国公千金,世家小姐,怎是我这样的魔头能比的,公孙家也就只剩我一个人了,其他弟子也都加入了翠微门。”

“现在可好,就连说会照顾我一辈子的未婚夫,也成了别人的…”

“叶雪眠,我不需要你照顾,我有能力照顾好自已。”

“可你安敢如此负我?!难道,我们这些年的情意都是假的么?还是说,你叶雪眠并非是什么不通情爱,而是懂得权衡利弊,因为利益就能和随便什么名门闺秀在一起么?”

那样岂非是间接在说,她公孙兰的某个位置其实是任何女人都可以顶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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