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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情之日后的第二天,我到诸神门门口一送诸位出征,清晨人稀,朝阳刺破郊外薄薄的雾气,照亮尘土。都城守备队齐整躬腰,我现在可是金龙化身,不会吐火,但是能吐钱。
虽然这只是错觉,铁王座欠的帐已经堆满了一个房间。
如果不是时间紧迫的话,我一定会先腐蚀守备队,然后再动手。可国王已经前去打猎,这是命中注定会成功的暗算,哪怕知道王后故意换了烈酒,想让他死在打猎途中,劳勃国王照样会豪放大笑,将皮囊中物一饮而尽,一展本事,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开始衰老。
到城门外时,只有入城的农贩在赶车拉骡,我踱下马车,皮靴踏在国王大道上,扬起尘埃,“他们还没到?”
我问正在下马的托马德维水爵士,今天是他负责卫护。
托马德爵士笑容矜持,“我问了金袍子,没见到他们纹章,小姐。”
他战斗技艺其实不错,就是过分年轻了,才十五岁,当班时绷紧了神经,谨慎十足。
而且在上次冲击兰尼斯特卫队之前,他还没杀过人,这一点可不像是个雇佣骑士。
“来,吃早饭,”
我递给他一个玉米馅饼,我自己则是一个苹果派,朴素极了,“剥皮人的生活,还适应吗?”
“有些严厉,我和师傅曾经在河湾与河间给好些大人服务过,小姐,”
他在阳光下眯着眼睛说道,“作息时间和吃饭时间,甚至放松的时间,都是固定的,大部分大人不会这么干。”
“而我给你们工钱,不止是管吃住。别忘了,你现在拿着财政官署的工资,还有我的工资。”
我如此回应道,“挣得多,事儿就多,这个世道还是有他的公平的。”
“金龙只是人生中微小的一部分,小姐,”
他注视着我,他自己脸蛋很红,“咳!追随爱与美的王后,是很难得的经历。”
害羞什么,“过来,”
我脱下皮手套,向他招了招,他有些窘迫,不过确实在靠近,比我高一点,不过没高太多,现在还在长身体,以后会是个壮汉。
有皮革和钢铁的味道,还有淡淡的青草味儿,我知道他喜欢躺在草地上。
我把白嫩的手轻轻搭上在他的肩膀,他留长了的黑抚得我手有些痒,我靠到他耳边,眸带笑意地瞧了眼通红的耳沿,“其实我也还没谈过恋爱,我总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走得越久,就越不会有恋爱的能力,所以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你说,要不要找一个样貌够好,品行不错的男孩,尝试一下?”
我确实考虑过,我好像真的没有体验过这回事呢,不是睡觉,是恋爱。
我知道这和克蕾、莱拉那样不同,她们不是那种类型的喜欢我,纯粹是互相找乐子。我还挺喜欢和姑娘的,但是目前也没有姑娘。
他不敢看我,我感觉到男孩原本就有些紧绷的肩膀,绷得更紧了,我感觉到他在深呼吸,“我我不懂,小姐,我是说,我是您的骑士,骑士,我,我会保护您。”
“我没说要和你谈呀?”
我婉转笑言。
“我,我知道了,如您所愿,”
他胸口起伏着,好煎熬的样子,“如您所愿,对。”
我话头一转,带上几分幽怨,你好心狠喔,“我也没说不和你谈呀。”
其实咱心里头都快笑岔气儿了。
他猛地一吸气,“求您了,小姐,我,我不知道。”
“说吧,为什么追随我。”
我指尖点他的脸蛋,蛮嫩的,弹性不错,就是太红了,快滴出血来。
他闭上眼睛,放弃了自己,“因为您,好看!好看死了!”
这不是很会讨姑娘喜欢的嘛。
我终于把手指撤开,这让托马德维水爵士松了好大一口气。
“有意思,冲着姑娘好看而来,却不想追求,您这是要给我当御林铁卫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