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庙度过这一夜,跟随戾族军队的足迹,自然凶险非常,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目前对戾族人仍然知之甚少。一路跟随的前提,是自己不能落到戾族人的手里。
路上仍随处可见炎族人的死尸和白骨,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更添心中血恨深仇。
狼虫猛兽亦为了填饱肚子,四处啃咬人类的尸体,这种惨像不忍卒睹,而他却必须通过各种方法寻找食物。
靠着采集一些野菜野果根本不能填跑肚子,就利用一些尚未腐烂的人类尸身挖掘陷阱,然后捕食一些野兽,或者通过自小跟随族人学来的一点打猎功夫,来捕食一些野兔、山鸡、飞禽。
夜晚是最难熬的时候,逐渐冷下来的天气,让他又不得不去寻找衣物裹身。即使之前一直避免触碰腐烂尸体上的衣物,臭气熏天,让人作呕,最终还是在寒冷的逼迫下,不得不去扒了几具已经腐烂,行将化成白骨的尸身,做好简易的大氅、棉被用来蔽体助眠,可衣物也已经被腐蚀,稍一用力,就能像纸一样撕碎。
从越来越密的足迹,频繁经过的商队和巡逻军分队,表明离戾族的城寨就越来越近了,离得越近,危险也就逼近。
当他躲在草丛中,自以为无人现,窥视前方一小队戾族军队的一举一动,被人一把从揪住了后颈,心下一凉,这下彻底完了。
“小兔崽子,躲在这里看啥,看我不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
随即又一把掼在地上,踹了一脚,
“什么东西,脏兮兮的,拿盆水来,”
趁此机会,他赶紧跃起,想要逃脱,躲过了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
还是又被人一把揪了回来,当他被一盆冷水浇过,浮现了一张炎族人特征的脸庞之时,
“原来还是一个炎族人,真是运气好啊,在这里抓住个敌族的奸细,可以回去邀功请赏了,”
周演也看清了此人模样,除戾族人的那些特征之外,异常高大健硕,穿着皮毛衣服,袒着双臂,露出虬结的肌肉,一层黄黑的绒毛遮盖着晒得鲜红的皮肤。
“直接杀了他吧,一个乳臭未干的炎族人,留着能有啥用,”
一个身形相仿的人说,
“我看不如留着他,刚才看这兔崽子身手敏捷,放到决斗场里玩玩,也是一种乐趣,”
另外一个矮小、秃顶、红鼻子的人说道。
“我看这个提议好,正好带回去玩玩,决斗场里好久没有新鲜玩意儿了,”
周演从一些人着的五色斑斓的奇装异服,揣测出或许是一个什么马戏团之类的商队。这十余年来,他在只在幼年时,有过一次相关的印象。
那时戾族人,或许不过是炎族人围观的一群小丑,看着他们上蹿下跳,挤眉弄眼,就为博人一笑,却因为一次表演失误,嘘声四起,被各种冷嘲热讽,
“表演得什么玩意儿,赶紧去吃屎,”
“妈的,还不如找两只猴来表演,你们还不如猴呢,贱种,赶紧滚,”
这更让他明白,两个族群的仇恨因何而来。
他还没来得及遐想,就被蒙住了双眼,像一个沙包一样被扔到了马队上,
“一起回大本营去,在外头晃荡了这些时日,也该回去了。”
跟着车辆粼粼,马声嘶嘶,颠簸着一路,进了一个城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