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搜读>案是什么意思 > 第67章 雨夜屠夫案2(第2页)

第67章 雨夜屠夫案2(第2页)

197o年。

15岁的林国裕偷窥两个妹妹洗澡,林父怒不可遏,对林国裕就是一顿毒打。

1973年。

18岁的林国裕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

不过医生指其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1o2天治疗后获准出院。

这次事件后,林国裕将名字改成了林友强,但对女人的兴趣仍然不减。

于是他不再找活人了,把对象转为色情杂志上的裸女。

之后又热衷于摄影,尤其喜欢拍摄裸体,每月会花钱找裸体模特进行拍摄,但价格昂贵,负担不起。

直到1978年。

林友强取得出租车牌,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

在畸形的成长经历下,林过云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为后来的犯案埋下了伏笔。

在被警方审讯时,林过云主动向警方供认了两个作案动机。

第一个是他认为自己是开膛手杰克在替天行道。

林过云对于1888年出没于英国伦敦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有着兴趣浓厚。

案前,他曾经写过一篇数万字的长文。

洋洋洒洒地叙述、推理了谁是专门杀害妓女的开膛手杰克。

没想到,这篇标题为《雾夜杀手真面目》投到报社后,却被拒绝了。

深受打击的林过云为了证实自己的理论。

于是他将自己带入了连环杀手的角色,模仿开膛手杰克的行为来吸取眼球、得到关注。

第二个犯案的理由是他认为自己是上帝的使者。

林过云曾经对同学说,“上帝”

通过特别渠道与他联系。

表示选了他作为“使者”

,以便在适当的时机“替天行道”

林供称,根据上帝的旨意,欢场女子该杀。

而割去她们的乳房和性器官也是上帝的指令,这样她们下辈子即便再生为人,也是身残,便不能重操旧业。

从以上两点作案动机中不难看出,林过云的逻辑非常矛盾,他杀害的4名女子当中,有舞女,有收银员,有服务员,还有学生。

在庭审时,林过云也叙述了自己杀人时的心态。

杀害第一个受害者是因为愤怒,他认为对方是个妓女,而他只是替天行道。

第二、三是因为“上了瘾”

第四个时,他已感到厌倦,只是为了不让事迹败露而灭口。

对此,有五名精神科医生对林过云做了多项心理、智商、记忆等测验。

在详细地评估了这些测验结果后,有三名认为林的心智精神状况正常,而犯案只是为了满足他不正常的需求。

也就是说,他之前说的两个杀人动机根本是子虚乌有的。

从他自己描述杀人时的心态就可以看出,林过云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根本不需要动机。

最终,林过云被判死刑。

但在1983年5月5日,林过云通过法律援助提出上诉,却在两个多月后又自动撤销,同时向港督申请赦免死刑。

1984年8月29日港督赦免了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入狱后的林过云,仍然没有被媒体遗忘,2oo9年就有媒体刊登了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林过云要在监狱里终其一生偿还罪恶。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