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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页(第1页)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ldo;宋聿,潇潇姐――好。&rdo;那个&ldo;姐&rdo;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ldo;你们好&rdo;。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ldo;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rdo;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cha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兵临城下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霎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ldo;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rdo;而且,他叹息了一声,&ldo;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rdo;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先生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开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ichael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稍稍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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