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致面色冷白,专注地看着她,眸中情绪几度翻涌,最终又归于虚无。
既然补不回来,那就丢弃它重新开始,这是闻致一向的风格,冷硬而又自私。他平复心情,转而抬起干净瘦削的下颌,邀请道:“过来,陪我吃饭。”
明琬终于明白这些天她的愠怒从何而来了,因为闻致待她的态度就如同待一只小狗儿,高兴时就使唤逗弄一番,不高兴时就丢在一边任她自生自灭。
没有人在乎一只小狗被抛弃时,它的心里会想些什么。
她太生气了,抿着唇,以至于一时没有做出反应。
闻致以为她在拒绝,皱起好看的剑眉,而后推动轮椅,伸手攥住明琬的腕子,将她轻而强硬地拉到桌子边。
一旁紧张观望的丁管事立即调整椅子的位置,使得明琬能顺利坐下,而后悄悄挥退一干侍从。
明琬坐在位置上,并未动碗筷,闻致难得纡尊降贵,为她夹了块醋溜小排。
明琬望着青瓷碗中那截淋了晶莹芡汁的排骨,胸口如塞了两团棉花,复杂道:“世子难道不知,我不爱吃酸甜口味的菜么?”
闻致握箸的手一僵。
他很快又露出从容的神情,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弄走了那块排骨,问:“你喜欢吃何物?”
明琬祖籍蜀川,偏爱辛辣。
她记得闻致爱吃肉,不爱蔬果,不爱甜食,猫舌头,茶汤都要晾温了才肯喝……而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大半年,闻致却未曾留意过她的喜好。
直到此刻,明琬依然喜爱闻致,可那团炽热燃烧的懵懂爱意之中始终横亘着一根尖刺,时时刻刻提醒她:这样不对等的感情要延续一辈子,是件多么可悲的事。
她很难受,为何闻致不可以对她好一点呢?
可若是厌恶,为何不直接休弃,而是将她圈在府中,给她一点希望,又再亲手掐灭她的希望?
“不必了,我有手,我自己来。”
明琬夺过碗,自己胡乱夹了些菜,也没看清楚是什么,直往嘴中塞。
“从明日起,你不必去太医署了。”
闻致忽然道。
明琬嘴里的饭菜还没有咽下,不可置信地看他:“你说甚?不对,你如何知道我去了太医署?”
“不重要。你只需知道,明日起不必去太医署,近来……”
“我要去。”
她少见的执拗,不似先前好哄,闻致盯着她,强硬道:“明琬,你听话。”
明琬觉得自己噎得慌,端起茶盏一饮而尽,将杯盏顿在桌上问:“如果,我一定要去呢?”
“我说了,不许去。”
大概觉得自己的态度太过霸道,闻致又放缓了声音,别开视线道,“你不是,要给我治腿的吗?”
他竟是搬出了这个理由!
当初将她拒之门外的情景,他忘了吗?
明琬气极反笑,胸口不住起伏道:“闻致,我不会再围着你一个人转了。”
闻致神色复杂,眸底焦躁更甚,问道:“为何?就因为你生辰那夜,我未及时赶到?”
明琬不知怎么跟他说,良久道:“你记得除夕那晚,你一句话不说将我扔在大街上的事么?”
闻致压着唇,道:“可后来,我惩罚那个小偷了。”
“症结根本不在小偷身上!闻致,你这个听不懂人话、没有感情的大混蛋!”
明琬几欲气出一口凌霄血,眼泪都快逼出来了,呼吸急促道,“你可知道,学医之人切脉问诊,双手十分重要,指腹容不得一丝老茧。阿爹从未让我干过半点杂活,就是为了保持双手的细嫩灵敏,但我为你做了两个月的药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