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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3页)

余晚的眼睛微张,似有些出神,厉深没有等到她的答复,又闹了起来:“晚晚,你都把人家吃干抹净了,难道你想不负责任吗!”

余晚:“……”

“你要对我始乱终弃吗?QAQ”

余晚:“……”

“还是你觉得我伺候得你不够舒服?”

“……好了别说了,行吧。”

余晚松了口,厉深却愣住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狂喜地看着她:“晚晚你答应啦?老婆!”

“……”

“啊不过虽然你答应了,结婚这么大的事还是要见家长吧?”

厉深自己说着,又紧张了起来,“我一定要趁毕业前赶紧找份好工作,这样才能去见岳父岳母啊!”

余晚听到他提自己妈妈,眸色就沉了沉,她没给厉深说过,她来A市,是背着她妈妈自己执意过来的。

要是她妈妈知道她不仅在这边交了男朋友,还打算跟他结婚,会气死的吧?

厉深不知道这些,为了和余晚结婚,他全身心投入到了找工作之中。音乐学院出来的学生,不一定都会当歌手,有的可能会去教音乐,有的可能会当创作人,有的甚至可能改行。但厉深一直是想和唱片公司签约,正式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的。

因为他在学校里的表现和自身的条件都比较好,学校老师说会帮他留意这方面的消息,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会把他推荐上去,但同时也跟他说,这事儿还是要讲缘分,急不来。

厉深的那把吉他,几乎花光了他和余晚的所有存款,两人的生活也一下子过得紧紧巴巴——平时爱吃的零食都不能吃了,外卖也不敢点了,家里最多的口粮,就是超市里临期的方便面。

虽然余晚从来没抱怨过什么,两人在一起,就算吃泡面都很更开心,但厉深也没有一直在家等着老师的消息,他学着师兄师姐的样子,跑去酒吧,想找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先做着。

清南巷是A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很多歌手最初的起点都是在那儿。厉深也去了清南巷,这里酒吧虽然多,但不是每一家都要歌手的,而原本就有歌手的,也不会再招聘一个新歌手。

厉深的运气好,有家原本是没要歌手的酒吧,因为老板喜欢他唱的歌,就让他留下试试。

第一天是试用,老板也不确定突然来一个歌手,酒吧里的常客会有什么反应,但厉深可能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他往那里一站,大家的目光自然就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这天晚上厉深演唱的效果非常好,客人都喜欢他,老板就让他留下来了,工资和其他大多数酒吧一样,十天结算一次。

厉深回家以后,兴奋地抱起余晚转了一圈,余晚也为他高兴,她煮泡面的时候,还奢侈地在里面加了一根火腿肠,以示庆祝:“恭喜你顺利迈出第一步!未来乐坛的新星就要了升起啦!”

“谢谢你晚晚!”

厉深的眼睛里泛着闪亮的水光,看上去十分感动,“等我红了,我们就可以买丽泽公园旁边的大房子了,再养一条狗!”

“嗯!”

余晚举起泡面,对着丽泽公园的方向,“我们总有一天会搬过去的,来,干杯!”

“干杯!”

酒吧的工作通常都是九十点才开始,要到凌晨一二点才结束。厉深开始在酒吧唱歌以后,余晚就都是一个人睡觉了。

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会忽然听见浴室有水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后,有人钻进被子里,贴着自己的背,从后面抱住自己。

余晚知道是厉深回来了,她在他的胸膛蹭两下,然后很快再次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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