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这个修真界是完蛋了,飞升什么飞升,再过两年大家一起下地狱么算了,说不定地狱里还能清净些。
她把书页翻得哗哗作响,果然还是这种只需要杀杀杀的话本子读起来爽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戏精仙女本仙、第七人格的地雷!!!谢谢老爷们的营养液!!!
☆、第六十二章
时隔百年再次见到江愁枫,烟花是有点欣喜的,当她到了元婴时再来看四周的人,会发现和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江愁枫,烟花能比小时候更深刻的感受到男人的强大,十分纯粹的强大。
如果说师兄的强大是宽泛到天地万物,那么江愁枫的强大就很具体了,他专注手中的枪,所作所为皆是为了能让自己和那杆枪更加锋利。
那是绝对的集中,不可忽视的锋芒。
江愁枫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遍仰头看他的小姑娘,然后点点头,嗯,长得更随他了。
“江兄,稀客。”
殷旬笑着迎上,沏了茶递给他,“是来参加十大宗的会议么?”
“掌门去了,我来送礼。”
江愁枫毫不婉转地道出自己的目的,然后从储物袋里掏啊掏,掏出了一个鸟笼递给烟花。
烟花接过,看见里面有只白首红身的短吻小鸟。
“鸟?”
她偏头,将眼睛从笼子的另一边露出来不解地看向江愁枫。
江愁枫颔首,“鸟。”
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对视着,显然沟通得不是很顺畅。
殷旬挑眉,“这是窃脂?”
窃脂,好窃肉食。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
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
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
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想到这里,江愁枫用一种很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对着殷旬语重心长道,“你不懂,女孩子都是喜欢亮的东西的。像什么烟花爆竹花纸灯,她们对火天生向往。”
殷旬受教地点点头,“那看来确实有必要养些御火的小东西。”
“师兄,那是女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女子了。”
烟花定定地看向殷旬,要求他把中间的“孩”
字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