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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屋内,木制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饭,两个咸鸭蛋配一碗炒咸菜,都是些农家常见的早饭。

  门外,斐浩正端着两碗白米粥走进来。

  少年额角黑色的头有些长,掠掠的遮住眉眼。

  斐然单手接过粥,夸赞:“不错不错。”

说着还伸手想在他头上揉一下。

  斐浩下意识的偏头躲开他的手,眉头微皱:“废话少说,吃饭。”

  这种突然的亲近,让斐浩很不自在。

  头没揉成,斐然也无所谓,他坐到桌前,拿起一个咸鸭蛋,伸手握住两段直接从中间掰开。

  “卡磁——”

  鲜亮的红油霎时从蛋黄里流了出来,看的人胃口大开。

  斐然拿起勺子将流油的鸭蛋都挖进白粥里,捣碎,然后配着馍馍喝了一大口。

  唔,满足。

  斐然度不慢,哗哗就喝下大半碗粥。

  斐浩看到他吃饭的样子,再看看桌上的鸭蛋咸菜,吃饭的动作微微一顿,垂下眉眼。

  有这么好吃吗。

  饭吃到一半,斐然想到什么,随口道:“一会和我去镇上,买几件衣服。”

  斐浩愣住。

  他的衣服基本上都别人穿着不要后送给他的,唯有的几件袄子,因为林春花说弟弟年纪小受不了寒,所以就把他袄子里的棉花抽出来,塞进弟弟衣服里。

  买衣服……

  反应过,斐浩敛住眉眼:“不用,我有。”

  他的那些衣服虽然薄,但都能穿。

  “有屁有。”

斐然不客气的口吐莲花。

  就那破衣服。

  斐然是真的看不上林春花的做派,但更多的改是对于小兔崽子的气愤。

  他朝不争气的小崽子腿上踢了一脚,“熊样,长工干活还给钱呢,你不知道反抗?她能舍得把你赶出去?”

  就林春花那性格,估计还真舍不得赶斐浩走,倒不是因为林春花多喜欢斐浩,单纯是因为林春花懒。

  当年原主和林春花结婚后,家里活基本都是原主在做,因为原主整天外出跑货留林春花一人在家跟守活寡似的,原主自觉对林春花有愧疚,基本上只要他在家,家里的活都不用她沾手,他不在家,也会花钱请隔壁的陈婶搭把手。

  可以说林春花自从嫁进斐家后就没干过什么活。

  林春花当初愿意带走斐浩,未尝没有打着让斐浩给她当长工的意思,毕竟真要找一个保姆那得花不少钱。

  更别说,林春花后来还和奸夫生了自己的孩子,斐浩的日子想也能想到是什么样。

  “你不买,我买,你去帮我拎东西。”

斐然直接换了说法。

  斐浩看了斐然一眼,抿着唇不说话了。

  吃完饭,斐然不由分说就去村长家借了辆自行车,自行车后面还绑了两个大筐。

  斐家里缺的东西不少,这次去镇上,正好给一次性补齐。

  斐浩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门口等着的黑色二八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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