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她出生在这里。”
沈年的手紧了紧,朱克的表情空茫茫的,“也怪我,你说我那时候为什么要回国呢?”
这位贫民窟姑娘热情又聪慧,拥有极佳的语言天赋;而刚来这的朱克天真且善良,辅修了多门语言。
他们几乎是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然而与这姑娘接触越多,越了解她的天赋,朱克就越替她不值。
这种对于天才的惋惜,让他在最热恋期的时候,决定回国。
一是为了跟父母交代一下,看能不能解决结婚问题;二也是想了解一下两国的政策,看能不能让女友到华国求学。
“我本来是想先回国铺垫一下,再带她一起回去,”
朱克苦笑,“但我万万没想到,等我回来的时候,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女友消失了。
在这个人鱼混杂的贫民窟,消失一个女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那段时间,朱克疯了一般地抓人就问,然后却得到一个更不能接受的答案。
“在我走后不久,”
朱克笑得像是在哭,“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孕妇自然不能继续当管理员,女友被毫不留情地赶出管理员队伍,没有一分钱的补偿。
失去了管理员身份的女友,不敢继续在贫民窟住下去。
“所以她耗尽所有积蓄,租下了这间公寓。”
“为什么还是离贫民窟这么近?为什么楼层这么高?因为她那时候只能租得起这种公寓。”
朱克躺在沙发上,看着灰蒙蒙的天花板,自言自语道。
“那时候我在干什么?我在陪父母喝早茶,我在跟朋友聚会。”
“我是混蛋啊。”
淡淡的悲怆气氛在室内弥漫,沈年也望着天花板,没有试图插话。
他知道故事讲到这里,朱克已经不是为了得到听众的回应,而是想将这么久以来压在心里的石头,稍稍挪开一些,喘口气。
果然,好不容易将那点哽咽压下去,朱克又缓缓地继续道:“有人说她死了,被埋在了公墓里;也有人说她被□□那群人藏了起来。”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她跟有钱人跑了,但朱克甚至说都不屑说出来。
他相信女友的品质,自然不会信这种莫须有的谣言。
“于是我买下了这间公寓——可惜里面生活的痕迹已经被房东全卖掉了——等啊等啊,一晃就过去了五年。”
“这五年来,每一具尸体被挪出公墓,我都会去看。”
有些尸骨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有些甚至连证明身份的牌子都找不到了,但朱克就是坚信,这里面没有女友。
“昨天我去看了最后一具,”
他如释重负地笑了,“没有她。”
公墓的租期是五年,所以只要排除所有在五年前在那个时间点附近的尸体,就代表女友并未入墓。
至于帮派那边……
“我还要感谢你和呦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