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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迎灯那天应酬没结束时,就觉得头疼,跟领导们打声招呼要先走,周暮辞脱不开身,于是她是自己坐地铁回的。
应酬这个词,在上学的时候总觉得离她遥远。那时候她很傻气,生活总被诗词歌赋围绕着,还满怀理想和热忱。
不会料到几年后的自己,会坐在空旷的地铁车厢里,狼狈地摘下假睫毛,忍着小腿抽筋的疼,感受着一种孑然一身的艰辛。
姜迎灯捏一捏小腿肚,缓解了一点疼,但没一会儿,又抽了起来。
早知道今天走这么久的路,坚决不会穿这双鞋。
脚疼,腿也疼。
微信上,周暮辞问:到家了吗?
姜迎灯:没呢,我腿抽筋,好疼——
字没打完,又被删掉,最终她只编辑两个字发出去:没呢。
诉苦没有什么意义。
对男人诉苦就更是不必了。
酒局的场合没人强制她穿高跟鞋,不过今天出门时走得急,姜迎灯净想着要找双合适的鞋搭配身上干练的这身小西装外套,正巧在鞋柜里看见这双压箱底的鞋。
于是仓促套上就出了门。
这会儿,在地铁车厢暗沉的灯下才细细端详,这还是她人生的第一双高跟鞋。
某宝折扣价买的,杂牌鞋。
当时为了赚那五百一天的工资,踩着它坚强地站了一整天。
到两条腿彻底失去知觉,犹记那天夜里,梁净词背着她走了很长一段的路。
感受到她的谨慎,他温柔地安抚,叫她不要问终点。
眼下,地铁站的终点抵达,姜迎灯忍着剧痛,也踉跄着跟体内的酒精博弈,急急地往前迈步。
她闷着头出了站,头脑不是很清醒,只记得走熟悉的路,没想到走着走着,最终站立在一个小区的闸门之外。
姜迎灯猛地反应过来。
这不是回她家的方向,她是走到梁净词这儿来了。
再一回头,一辆打着双闪的车停在她身侧,率先撞进她视线的是立起来的奔驰车标,在漆黑的夜里,与修饰车窗的银色弧线一并泛着森严的冷光。
“迎迎。”
还以为自己幻听,她愕然一刹,低低的两个字,让姜迎灯在车窗降下来的一瞬低下头。
余光里,男人的视线正胶凝在她的身上,姜迎灯摆着手说:“我走错了,住在附近。”
转身要寻路的刹那,梁净词从车上下来,见人脚步晕晕,下意识就抬手扶了下姜迎灯的肩膀。
她腿又抽筋了。
梁净词视线往下,看向她打颤的腿肚,还有被高跟鞋粗粝的鞋边磨出血痕的脚背,眉心微蹙。
“喝了不少?”
她不吭声,动一动肩膀,是要挣开他的轻握。
梁净词知趣地放下手,仔细地打量着她是否能站稳。
凑近发觉,姜迎灯身上有酒味,比他的还重些。
他低眸看过来时,她眼眶泛红,不是要哭的那种红晕,大概是被酒气感染的。
梁净词侧一侧身,将她挡住袭来的西风,“受委屈了吗?”
“没啊,”
姜迎灯摇摇头,勉力一笑说,“就是正常的饭局,喝点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