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演从沉睡中醒来,却身在一个华丽的客房,到处是锦缎和丝绸制的床被和衣物,精雅的烛台和各式家具,倒像是女儿家的闺房。
周演以为自己上了天堂,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我死了吗?”
旁边的女侍者掩笑道,“这是决斗场的贵宾客栈,您没来过,故而不知。”
周演想了想,也对,虽然伤得比上次还重,但他已是这里新的头牌,东家断不可能让他轻易死掉。
他刚想起身,一是身上伤口还是痛入骨髓,二是外面隐约看到几个人影,应当不会让他离开。
侍者说,东家吩咐,在你伤势养好之前,请勿擅自行动,而且您也走不开,门口有人会拦住您的去路。
果然如此,周演只能悻悻然再次躺下。
这次休养的时日也比上次长上许多,刚歇上几天,真是比等待决斗前的生死煎熬还要漫长而无趣,不过也有时间盘算之后的事情,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
如果继续留在这里,哪怕是再无敌的神仙也总有失手的时候,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趁着这次得胜,正好提点条件,
“把你们东家叫来,我有话想与他说,”
“东家现在许是不在,”
“那等他在的时候去叫,就说那个炎族人出大事了,”
“好吧,过些时辰我会去叫的,”
当东家怒兴冲冲过来的时候,
周演正悠闲地拿了本书装出一副沉心学习的样子,
“你个兔崽子又在给我整什么幺蛾子,”
东家怒道,
“没什么,只是这次赢了之后,我想提两个条件,作为下次决战前的个人消遣,一是在这个城里游历一日,不为别的,就因为来了这里许多时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城是什么模样,第二个,我要这里的梳妆师陪我睡一夜,因为我至今是个处子之身,若是马上死了岂不是可惜,别的人我也不要,因为我怕不干净。”
东家出一声狂笑,“人不轻狂枉少年,果然是年轻人,我很欣赏,“
笑容浮在半空突然冷了下来,不过,我告诫你一句,“别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即使你在这里百战百胜,也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一只随时可以踩死的蚂蚁,但这两个条件我答应了,下次决斗你可没有那么幸运了,”
“来人,等他伤事无大碍之后,将梳妆师送进来,与他共度良宵,再让他到城中逍遥一日,听明白了吗,先去安排吧。”
“喏。”
梳妆师同住监房里,所以周演对于此人观察极深,自然能了解到一些个中虚实。当梳妆师来的时候,面如死灰,显然是被威逼过一番,一脸不情不愿,人已进屋,却像隔了十万八千里。
“坐近点吧,你不用怕我,我也不是什么登徒子,有意占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