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先教的是步法,丁字步、交替步,放稳重心,躲避攻击,或者找准时机进攻。
“你的双足比你的手更重要,正确的挪移能救你一命,尤其是在战场上,只要你会走动,就算少一只手也能打。”
我学习调动身体的力量,学习武器的起手势,学习赫尔佛花爵士走南闯北历经生死所得到的经验和技巧。
我学过剑术、弓箭、长矛和盾牌,我确信我在长弓和一干长柄武器上没什么天赋,长剑我用的还算可以,锤与斧头完全不懂。
我学弓箭,仅仅算是能把箭射出去的水准,射箭会让我的手臂变形,肩膀变宽,不学也罢。
用剑时,我劈砍刺击的力道总是不够,爆力还成,和亨得利布雷肯这个壮小子没得比。不过河湾地引以为豪的寓攻于守之技我学的
不错,每一种技巧我掌握得都比亨得利快,比剑时一旦我们俩黏剑缠绕,最后被钝刃冷光击中的总是他,对此我还有点小得意,我比他灵活,比他脑子好用。可是一旦距离过近开始摔拌,我就会被摔到地上,这只蛮牛。
弩我射得准极了,赫尔佛花爵士因此教了我如何保养和维修弩机,毕竟不是哪里都会有工匠的。
我很会用盾牌,我猜这是因为我胆子小怕受伤的原因。每一次对练时,格挡和偏移打击的角度我都掌握得很好,所以在我手里盾牌很耐用,不像是亨得利布雷肯那样,过一阵就得换一面盾牌。
我轮番尝试了拴在手臂上的盾和仅用手掌持握的盾,从小大圆盾、骑士盾、熨斗盾和鸢形盾,到只能挡箭根本防不住劈砍,比我个头高多了的薄木级大盾,还有那些我根本用不上的竞技盾以及我根本拿不动的塔盾。
当然啦,这些都是小号的盾牌,给我这样的小孩练习用的,材质也是轻软的木料,正常大小的盾牌里,除了只护住手腕,用来格挡的小盾之外,其他的我通通拿不起来。
“用好你的盾,用来进攻,压制!而不是猫着,起来!冲上去!”
我听着赫尔的叫喊,我尝试用盾将比我高两个头的亨得利布雷肯拍到角落里,拍他脑瓜,拍他胸膛!
“亨得利,这只小剥皮才一点点大,站起来!你该是战马,别蠢得像是一只山羊!”
我拍击了好几下,可是亨得利一点事儿没有,我根本够不到他脑袋,他越长越高了!他还傻兮兮地笑,手臂轻轻就拨开了我的拍击。我力气还是小,我要多吃肉了。
就我不擅长的那些东西,赫尔佛花爵士要求我明了这些武器的用法,以在战斗中摸清敌人的套路,方便应对,我只好悉听遵命。
累死我了,我觉得我宁愿去跟梅盖忒修女绣花。
我又多了一些伤疤,这是学习的代价,还好男孩们不打我的脸,也没有伤筋断骨行动不便,我确实学得很快,身子也越来越敏捷矫健。
这段日子里,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过得有些悲惨,比试时,他不敢对我动太大劲儿,免得被人说是欺负淑女,吃饭时我又会蹭他的肉食,害他得向厨房多要半份。
不过这一年来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了我的侍从朋友亨得利布雷肯的家族,也就是布雷肯家和侍童霍斯特布莱伍德的家族是世代血仇,怪不得两人碰面都不说话,他原本就比我大,已经开始变声,快成一个帅小伙了,我能感觉到一些姑娘吃醋的目光。
拜托,我才八岁。
慢慢地,我逐渐打不过亨得利了,只好欺负霍斯特布莱伍德,傻高个儿,挺可爱的。其实他们俩人都不错,但是生在有仇的两个家族,没法成为朋友。
不过呀,别看我一心学习武器技艺,和短袍衬衫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花样繁多的裙子与饰,我喜欢项链,喜欢镯子,喜欢用花瓣染红我的双唇,也爱和小闺蜜探讨如何让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迷人。
虽然对于我的好动,瓦妲佛雷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总会觉得古怪,但是我不会在该服侍埃菲娅凡斯夫人时偷懒,也会和她们聊天分享小秘密,所以我们关系更加亲热了。
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看海疆城的任何人都是好人?感谢卢斯波顿、蓓珊妮莱斯威尔还有那一对垃圾主仆,拉姆斯和臭佬。我心境变得宽和而乐观,这块大6上还有比那几位更糟糕的吗?有,不过那是后面的事儿了。
更何况,海疆城风光辽阔,物产丰饶,有美味的水产和面包,我依然记得梦中的蓝眸和灰眸,我的妈妈和我的哥哥,但是,我的性格逐渐重新开朗,逃离了北境阴沉的天空,还有比阴天更让人抑郁的恐怖堡伯爵,我的笑容变得真挚起来。
转眼就到了年底,我的伊耿历289年有半年是在海疆城度过的,这一年我精心学习使用武器,我要在维斯特洛保护自己,我得努力学习这些关键时能救命的知识技巧,所以我一向积极。
这天我起床洗漱完毕,去了夫人的卧房,埃菲娅凡斯夫人在熟睡,她的夫君已经早早起身,一如既往,我没有打扰夫人的酣睡,悄悄离开,开始我如往的活动。
我换好利于行动的马裤和衬衫,来到楼下,打算去军械库拿好家伙,然后到赫尔爵士那报到,却正巧撞见亨得利布雷肯。我现他面色不对,他激动而紧张,把我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大马,”
我摆脱开他的手,“让我猜猜看,有人偷吃了你的肉汁洋葱?”
亨得利比我高,比我壮得多,他现在一手就能把我扛在肩上,而我则会揪他的头,老实说坐在他肩膀上的视线不错。加上布雷肯家族的纹章是红色战马,所以我就管他叫大马了。
“野丫头,”
他又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捏我脸,我踹了他一脚,“哎哟,别闹,”
是谁闹?“昨天信鸦送了封信到海疆城,要打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