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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那些年的爱情(第1页)

到上岛之后,吉良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位女神。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吉良和格里菲斯从新乡回来之后的第三天,格里菲斯背着背篓从晚市上卖玩手工艺品回来,屁股后面便坠着一个面容粉白的,一眼看山去便知道是大家闺秀的美丽女子。

这女子名叫沈怡如,是上岛联合大学沈斌教授的独女,她的母亲是一名高等学院的人民教师,同样从事行业。

沈怡如从小在父母两人的熏陶之下知书达理,可谓是书香门第的极佳代表,所以,性格上沈小姐,倒是颇为温柔懂事,合乎古训。

今天,沈怡如看到年龄幼小的格里菲斯一个人站在街边卖竹条编制的手工艺品,好奇之下便买了一朵竹条编制的蝴蝶研究了一番,这一研究便引了少女兴趣和探索精神,等格里菲斯卖光了竹篓的东西便情不自禁的跟了过来。

沈怡如跟在格里菲斯身后的原因是认为格里菲斯背篓中的手工艺品很有艺术性,对美丽事物特别敏感的女性来说,生活中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就能触动她们不小的情绪波动和行动力。

如今的沈怡如便是这样的,她赞叹于这种竹制手工艺品的美艳、构思精巧,不自觉的为其吸引,突奇想便想见一见那个编制这些精巧手工品的师傅。她或许是存在着偷师或者光明大正向别人学习、请教的念想,这种样子的心态便类似于没有条件学习音乐的穷家人在看到别人弹奏钢琴时候的优雅从容,便会想要学习钢琴一样。

当然,美丽的小物件对于女人的吸引并不见得会有多长久,但就目前来说,沈怡如对于吉家还是充满了兴趣的。

少女的这一份见到美好东西便不问东西南北扑过来的执行力匪夷所思,像一个饥饿的小狗看到香喷喷的牛奶、饼干一样。

所以说,成长中的少女是很难理喻的,因为她们正向着更加令人难以捉摸的女人方向进化,对于这一点,即使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的沈怡如也是难以免俗的。

格里菲斯在其中感受到了这区区人类的喜怒哀乐,感觉有趣,便将其带了回来。

沈怡如见到了梦寐以求的艺术品编织者吉庆,虽然没有想象中充满了艺术细胞般美丽,甚至可以说外貌十分普通的,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让人感觉相当不错的。

少女自己说明了来意,吉庆愣了一下,随即表示欢迎起来。吉家的大娘子是没有想过自己为生活所迫制作的手工艺品竟然会被人认可为艺术品的,实际上她自己也没有这样的意识。

但吉家基本算个好客人家,如今家境比在沙镇的时候好了许多倍,便留了沈怡如在家里吃晚饭。

吉良晚归回来的时候有看到过沈怡如,他这个年龄情窦初开,看一眼便觉得对方清秀,但也仅此而已。

后来吃饭的时候见识了对方的言谈举止,还有偶尔有时候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雅儒气质,吉良便有些脸红起来。

沈怡如这姑娘身上吸引吉良的地方除了相貌外,更多的则是气质,那种从书香门第中浸润多年而自然散的书卷气质。

这种气质对于如今心智上还不成熟的吉良来说像是毒药般致命,吉良没有上过学,他并非不想上,只是家庭条件不允许。俗话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吉良如今大概正处在这种状态里面。

事实上,吉良身边有许多气质独特的人,例如吉庆的宽容慧敏、格里菲斯的呆萌、梁秋智识的阳光、梁秋贵子的安静,甚至吉良自身都是有着开朗特质的。

但特别人相处多了,就会习以为常,况且吉良从来不认为自己与众人有怎样的不同。他的乐观开朗与生俱来,但大部分时间里,这种开朗加上他不太着调的行为和说话方式,便被人贴上了傻或者二的标签。

晚饭其乐融融,沈怡如跟家里通了电话,心安理

得的一边吃饭一边吉庆讨论一些手工艺品的编制手法。这些年,吉庆为了家庭多有劳作,尤其是编制手工艺品之后,手掌更是被多次划破,跟面前的少女比起来,显得颇为粗糙丑陋。

格里菲斯坐在桌子的边角上呆,他的表情常年如此,大多数时间似乎在神游,好像生活在跟别人不同的两个世界。

之后的一个星期,沈怡如又来了两次,吉良新高彩烈的同人家说了话,等佳人走后,又有些魂不守舍起来。

单相思这东西最是凄凉,尤其是像吉良这样情窦初开,能为爱情纯洁卖力,却又自卑于自己的身份,疯狂一场却注定徒然的时候,让人看着格外揪心。

已经长满绿意的高大梧桐树下,格里菲斯嘴巴里面叼着大饼,摇头晃脑看的津津有味。他在想,这个夏天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无聊,区区人类,还是很有趣的嘛。

在相思之苦中苦熬了一个月的时间,吉良眼窝深陷,形成了走路自言自语碎碎念的习惯。吉庆担心他的身体状态,问过他几次,这个男人只是微微一笑,颇有些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询的忧伤味道。

从搬家到上岛以后,吉良做人会说很多没有营养的垃圾话,喜欢看热闹,讲八卦,是有目共睹的。

除了嘴巴大之外,吉良还有一个很恶心人的习惯。

他心里藏不住事情,这是整个街区都知道的事情。如今吉良陷入了单相思,心中的苦闷和情绪又不能跟别人说,便每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整个人都清瘦了许多。

拼命忍了一个周,吉良终于耐不住心中的那份蓬勃的说话,于是有一天早晨当格里菲斯刚从卧室出来,带着睡帽,手中拿着牙具从吉良门口路过准备去洗刷间刷牙的时候,被一个突然从门缝里伸出的手掌拉入了小黑屋里面。

当迷迷糊糊的格里菲斯睁开眼睛,就看见吉良穿着一身黑衣服,脸上和头上都蒙着黑纱,只露出眼睛,用一种我不是吉良的姿态,正对着格里菲斯。

那个时候,吉良的房间拉上了窗帘,连灯都没有开,属于那种极端阴暗的密室氛围。

格里菲斯刚想问吉良你干嘛,对方就满脸沧桑指着满头满脸的黑纱自我介绍说自己是阿拉逼国的小王子,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爱到深沉无法自拔,问格里菲斯这种爱情值得坚持吗。

格里菲斯听完当时就牙疼了,妈蛋的,你喜欢人家沈怡如也就算了,还非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是什么阿拉逼国的王子。

掩盖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就算了,还非要把自己说成是王子,把人家沈怡如说成是土鳖姑娘。你们两个有贫富差距,有文化代沟这没有错,差距大到贵族和乞丐也没有错,但这种差距不是王子和土鳖姑娘的差距,而是公主和愣头小子的差距。

其实吉良的这份心思,明眼人是看的出来的,不就是想通过看起来实在的格里菲斯来客观的评价一下这一份感情,顺便看看自己在人家沈怡如姑娘心中位置。若是王子能够坚持追土鳖公主,那么沈怡如也有可能爱上他这个愣头小子。

不过当时格里菲斯就满脸真诚十分坚定的表示了这份感情不值得坚持,他一边摇头一边叹息,表示表示那个土鳖公主是个碧池,她配不上你。

听完这个吉良当场就怒了,他拉起格里菲斯就是一通狂扁,扁完之后,又问他王子也土鳖公主相配不相配,格里菲斯这次没有说话,然后吉良又打了他一顿。

生活就这样在熙熙攘攘中推进了一层又一层。

同一时间,在欧国皇后湖机场,一个身材修长的俊美青年穿着乳白色的t恤,带着黑色墨镜撑着一把花纹精美繁复的油纸伞,从飞机的出仓口缓步走下来。

他的高跟马靴一点一点拾级而下,终于咔嚓一声踩在了坚硬的机场水泥路面上。

>  带着肉色手套的格里菲斯推了推眼镜露出半双兴致不算太高的眼白。他望了望欧国浅灰色的即将下雨的天空,肉白色的手套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最终覆盖在嘴巴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身材挺拔秀长的店主没有固定的住处,随遇而安,可以满世界闲逛。若是没有委托,他大部分的时间是住在之中的。

格里菲斯之前从上京出,买了飞机票到达欧国,他本可以在这里住很久,但不巧的是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走后,另一位顾客付出了大代价委托了一个愿望,所以四天之后,他将飞往冰岛,参加一场举世瞩目的葬礼。

店的男主人扫视了一眼走来走去,肤色、色和瞳孔大为迥异的人群,略有些气力不足的张开臂膀:

“哦,美丽的安东尼菲尔德纳小姐,小生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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