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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2页)

  之所以钟神秀会对此道法术如此了解,便是因为他在武道家世界已经用一道煞气,将它推进到了第六层的程度,种种变化深谙于心,此时再教导起来,就是高屋建瓴。

  “说实际,此种法术,普通人练了不得其法,很容易伤身,你们尝试一下就算,到了先天,用真气催动,才能有几分神妙……”

  钟神秀末了总结道。

  要说真正练法,自然还是以煞气成就本命道术为上。

  但煞气凶厉无比,普通人与先天武者敢吸纳入体,只有一个死字,唯有罡煞修士,以法力熔炼,才能变害为益。

  他只传授回光镜这种丝毫斗法能力都没有的法术,也是为了避免这四个家伙仗着懂点法术就去卖弄,最后自讨苦吃,跟那对卖艺的爷孙做了一路。

  这等用心良苦,二蛤这种狗头是感受不到的。

  他笑呵呵听着,突然似乎有所领悟,盘膝而坐,吐纳呼吸。

  钟神秀敏锐感觉到了一丝天地元气的波动。

  “这是……成就先天了?”

  他点点头:“看来心思单纯也有好处啊……”

  黄歇与二蛤实际上都算后天圆满,而且此方天地元气充沛,只要有一本好功法,突破先天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汪,我先天了。”

  二蛤一跃而起,满院子乱窜,舌头兴奋地在外面一甩一甩。

  最后,还是黄歇看不过眼,一巴掌将它拍翻在地,出惨痛的嗷呜叫声。

  “果然不错!”

  钟神秀对此不以为意,手下能多一个先天,也是一份助力:“好好修炼,日后回归族群,前途光明。”

  “是啊是啊,还有好多细犬。”

  二蛤露出花痴一般的表情,让黄歇捂住脸,恨不得没有这个侄子。

  细犬一词,是从炎汉第二帝国的文化中演变而来。

  古代称诸侯之妻为细君,后来经过演变,庶民的妻妾,也可称为细君。

  到了犬戎族,就演化成为细犬,大意就是苗条的犬族少女的意思。

  也难怪黄歇看这个满脑子细犬的侄子不顺眼了。

  不过能武破先天,回到犬戎族,的确就有出路,有地位,细犬不会少,倒是需要担心以后的供养问题。

  毕竟犬戎族一产多胎是寻常……很能生的啊!

  要是多娶几条细犬,妥妥要变穷鬼。

  “呸!”

  苏味耳根有些微红,跑进后堂,不想跟这条狗子说话了。

  苏棠向钟神秀行了一礼,也是告退。

  钟神秀哈哈一笑,自顾自出了门,也没让黄歇跟着。

  对于扶风城的大街小巷,他已经非常熟悉。

  走了半天,确认没有跟踪之后,就进入一条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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