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随进入这间仓库时,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四周横尸遍野,墙上溅满鲜血,地面几乎被血液所覆盖,一个女孩正坐在高高的架子上,晃着小腿,轻轻哼着熟悉的歌,看见他进来,只是露出个干净的笑容,然后轻声说道:“欢迎。”
一时间,他竟分辨不出这到底是时言,还是小姐。
思绪突然飘远,飘到很久以前,飘到上一次见到的,几乎相同的场景。
同样的封闭房间,一间平房,一间仓库。
同样的场景,一处已经有些干涸,一间空气中似乎还能感觉到那抹温热。
同样的欢迎,一墙的拼写,一人的话语。
还有,同样的人。
“小姐。”
也只有面对她时,林随才能喊出这个称呼。
“好久不见了,林警官。”
言没有动作,仍旧坐在那晃着腿,哼着歌。
“这歌我听过。”
“想得起歌名吗?”
林随哑了半晌,他确实听过这歌,甚至这只是近几年的事情,但他完全想不起来这件事情。
言似乎知道为什么:“不用想了哦,你们都一样的,在事情真正结束前,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想起来的。”
“你心情很好?”
“你运气不错,我的疯病刚刚结束,现在可以正常交流。”
林随抿了抿嘴,还是没忍住问道:“为什么杀了这些人?”
还能有什么原因吗?这种人做事能有什么原因。
但言给了他答案。
“柳家村,我童年生长的地方,我记事早,大概两岁开始就记事了吧。”
林随找了个干净些的地方坐下来,他并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杀死小姐。
哪怕他有枪,哪怕小姐负伤。
不是因为红瞳,而是直觉。
与其被按在这片地上,还不如安安静静听故事。
言在缓缓讲着自己的过去,说给林随听,也是说给时听。
“从我记事起,我就清楚知道,我不是这个村里的人,我是被买回来的,村里不知道什么原因,无论男女都无法生育,我自然不可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就只剩下拐卖这一条路了,至于为什么不是捡回来,一些让一个不到三岁的女孩去给全村人做大锅饭的人,哪来什么善心。
我一直都知道,我和他们格格不入,但也没关系,我只想活下去,我还小啊,最容易对他人那微不足道的善意展露真心了,但他们也是真的禽兽。
四岁,据说是我的生日当天,我收养我的所谓父亲,qF了我。”
林随手瞬间攥紧,这是他没想到的,那双重人格也是那时候?
“四岁的娃娃哪懂什么,只是直觉上觉得那人不好,本能的想要逃离,但我逃不掉啊,那个所谓父亲抓住了我,每一天,每一天他都会穿过我的身体,渐渐不只有他了,隔壁的伯伯,对面家的哥哥,甚至是村长爷爷,最后,是全村人。
每天一个,两个,甚至更多,我昏了,他们就把我打醒,我哭了,他们就扇我。
我疼啊,我想逃,被婶婶抓住了,沾了盐水的鞭子真的很痛,但我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