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玩手機了,我陪你玩。」傅墨抱起沈文,用下巴蹭了蹭沈文的小腦袋。
在傅墨的下巴碰到沈文的腦袋的那一刻,沈文就驚呆了。
在它們兔子的世界裡,蹭下巴是用來標記地盤的,把自己的氣味留在東西上面,表示這是自己的東西。
好吧,就讓這個主人蹭吧,等以後它成熟了,噢不,是快成年了,再反過來標記這個人類吧,沈文這樣想著。
很快,天黑了,別墅里的傭人們都進入了沉睡。
一盞小小的燈安置在圍欄周圍,沈文趴在自己的籠子裡,睡得昏天黑地。
傅墨坐在床上,剛剛處理完了文件,現在睡不著。
看著籠子裡的沈文,傅墨眼睛裡滿是沉思,原來兔子這麼聰明,被他撿到這隻兔子,真是幸運。
沈文這個名字,是原主人給它取的?還是今天碰巧遇到了這兩個字?
又或者它以前的主人訓練過它,所以它記得自己的名字?
不過,不管是那種情況,這隻兔子,都是他的。
傅墨輕輕地起身,把圍欄旁邊的小燈的亮度調低了,這才上床閉上眼睛。
作者有話說:
沈文:大熊?大雄?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以後就叫靜香。
第23章美兔
怎麼又是粉紅色!它是公兔!
又是一個早晨。
沈文趴在地毯上面呼呼大睡,昨天晚上還睡在籠子裡,今天早上就睡在了籠子外面。
昨晚臨睡之前,被塞滿了乾草的兩個草架,又空了。籠子裡從剛開始的一個草架,變成現在的兩個草架,然而還是不夠。
「兔子,起床了。」
沈文迷迷糊糊中聽見傅墨的聲音,耳朵動了動,翻了個身,繼續睡覺,這裡很安全。
一雙大手把沈文翻來翻去,沈文任由大手動作,就是不睜開眼睛。
正常情況下,兔子晚上的進食占全天的75%左右,昨天晚上它忙著啃乾草呢,然後又在房間裡蹦蹦跳跳地玩耍,累死了。值得炫耀的是,昨天晚上它都沒有把傅墨吵醒。
傅墨看沈文一動不動,便徑直走向浴室,打理自己。
而沈文也猛地睜開眼睛,一躍而起,蹦蹦跳跳地緊跟在傅墨的腳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