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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2页)

  最后他决定不为难自己,选择a11in,从餐桌这头吃到那头。

  这家酒店的冷餐品质极高,几乎每一样点心的味道都深得他的心意,褚奚池暗自记下酒店名字,下次可以再来。

  “看看这是谁?”

一道磁性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正在进食的褚奚池,来人在看到他堆满的餐盘,诡异地沉默了片刻,“你是已经落魄到饭都吃不起了吗?”

  这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很符合当下的主流审美,身材高大,剑星眉目,即使唇角带笑,但依旧敛不住整个人的锐气。

  看到来者,褚奚池沉默了。

  为什么他都低调淦饭了,还是会被攻二找上门啊!

  根据原著作者说,攻二6渐同的名字取“自久向东郊住,渐同麋鹿情”

「注1」这句诗词。

  但褚奚池看着小说满篇的马赛克,根本升不起丝毫文化鉴赏的欲|望,满脑子只有,渐同渐同,渐渐变同。

  真是不吉利的名字,褚奚池同情地看着面前的男人默默地想到。

  作者有话说:

  注1:该诗句出自《和王衢见寄》作者:魏野感谢在2o22-o3-25o2:29:o2~2o22-o3-27o3:o7:o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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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章“像我这样的人,你肯定见多了。”

  其实在褚奚池刚进入内场时,6渐同就注意到对方了,但他兴致缺缺,甚至连过来打个招呼的心思都没有。

  基于两人一直以来恶劣的关系,他不想平白给自己找不愉快。

  6渐同与褚奚池相识多年,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两看相厌,互相抢对方的风头。在工作后,两人的公司不巧还在同个领域,争抢资源更是家常便饭,使得这份厌恶更是达到了巅峰。

  只是今天的褚奚池行为格外诡异,一改往日的张扬,甚至连个伴都没带,进入内场后就努力缩小存在感,低调地在角落里站定不动了。

  6渐同有些意外。

  他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漫不经心地与身旁的人攀谈着,余光始终落在角落里的青年身上。

  对方背对着他,周身始终萦绕着一团挥之不去的低气压,与内场奢华的气氛格格不入,不用看表情也猜的出,肯定是一副心情不好莫挨老子的样子。

  周围的宾客不想触了褚奚池的霉头,十分有眼色地给青年空出一片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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