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目光灼灼,语气郑重地对表弟朱富贵说道。
朱富贵先是微微一怔,紧接着就憨憨一笑,挠着头说:“我当然信你。俺妈说,老表老表下河洗澡,哥,你比我脑子灵,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
宋志莞尔,用手摸了摸朱富贵那土里土气的脑袋,故意用粤语说道:“唔错!以后你认我做大哥,我就教你梳中分!”
第oo52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朱富贵当然不会懂“你认我做大哥,我教你梳中分”
这个梗。依他的智商,只知道现在郭富城的四六分是最时髦的,而自己脸大,最适合的却是西瓜头和毛刺头。
宋志也懒得和他解释这句话中的“精髓”
,只是招呼他道:“现在你就把东西收拾一下,我们离开这里,离开这家工厂!”
“做什么呀?”
“你刚才不是说相信我吗,既然信我,就别问。”
“哦!”
朱富贵挠挠头,就开始忙活着收拾东西。
这个搪瓷茶缸是要拿上的。
这个枕头和被褥也是要拿上的。
洗脸盆毛巾要拿上。
衣服鞋子袜子统统拿上。
哦对,藏着的麦乳精也要拿上。
想想还有啥没拿?
朱富贵又开始拾掇捡来的瓶瓶罐罐,什么钉子扣子指甲刀,玻璃弹珠打火机……统统拿上。
对于朱富贵来说,连芝麻大的东西都舍不得丢。
在朱富贵收拾行李的时候,宋志也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不同于朱富贵,啥东西都想拿,什么东西都舍不得丢。
对于宋志来说,什么东西都不想拿,看见什么都觉得碍事。所以他只是大致翻了一下自己的物品。
枕头床褥,丢掉。
旧衣服旧鞋子,丢掉。
一些破旧武侠小说,陈青云的《黑儒传》,卧龙生的《飞燕惊龙》,还有冒牌金庸写的《魔女江湖》,丢掉。
除此之外,宋志又翻出来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封面的记本。
打开一看,厚厚一本竟然全都写满了字,看起来原先这个“宋志”
还是个挺爱学习的人。
不过很快宋志就尴尬了,因为那些内容大多数都是“啊,哦,喔……”
宋志再次敬佩自己这位“前任”
,这是有多闲呀,不好好打工赚老婆本,竟然有如此大毅力,抄写这么多的“精彩”
片段,看起来没少去租书店钻研这种书。
实际上这个年代的租书业务十分的繁荣,不说别的,就连一些很偏僻的小县城都有很多家雨后春笋般崛起的租书店,何况这里。
这里是南方,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千万打工仔汹涌而来,他们平时能够休闲娱乐的项目基本上就三四样,录像厅,桌球室,溜冰场,还有租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