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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读>白首富她啊 作者江山微雨 > 第55页(第1页)

第55页(第1页)

  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正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小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何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么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那所讨厌的学校,到七中念了半年。然后他终于现,也许不是学校的问题,错在他和书本天生八字犯冲,便毅然辍学。

  即使如此,那天鹅般高贵、纯洁的女孩,他的大小姐,仍旧是他愿意远远守候的唯一。

  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之灾。

  张启圣抬起左手,神情寒凉,看着少了最上一小截的小拇指,冷哼。

  这将是他至死都存留的伤疤,也是他永生难忘的耻辱。

  那年,他听说大小姐的未婚夫竟敢另结欢,而欢正在七中,某天放学后,便想给那不知死活的女孩一点小小的教训,让她识相点远离姓秦的,再然后——

  一场噩梦。

  从此,他打遍七中一条街的传说,成为了埋葬的光辉岁月。

  之后很长一段时光,他见到七中的校门就虚,见到穿七中校服的女学生主动远离十米,绕道而行。

  奇耻大辱!

  罢了,都过去了,张启圣安慰自己。就当真是恐怖梦境,醒来就忘了吧。

  反正,今生今世,他再也不会见到那个长的像仙女、行事如魔鬼的……怪物。

  *

  路家,会客厅。

  路太太看着茶几上摆开的照片,只觉得血压直线飙升,头疼胸闷,甚至逐渐恶化成眼冒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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