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欢执拗,“你就是那个意思。”
秋林无力地,“你不丑……就是一个眼珠子,怎么扯到武大郎了。”
秋林,“那好吧,当我没说,不看。”
松口了。
家欢伶牙俐齿,“那我也打个比方,《水浒传里,潘金莲嫁给武大郎,武大郎很丑,潘金莲看久了,还是觉得他丑,怎么解释。”
可家欢就是这样,你追,她就跑,你不追,她反倒送上门来了。“给你看看也没什么。”
她笑嘻嘻说。
家欢追问:“你的意思是,我很丑,但是看习惯了,也就不丑了。”
秋林连忙申辩,“不是直接说你,是打个比方。”
秋林不动。四周没人。操场单杠区,静悄悄地。草坪上忽然落下一只鸟。秋林跑过去把它赶走。家欢“脱敏”
的过程,连鸟都不能知道。
“就好比眼罩,习惯就好,现在还有人说我们怪吗?”
秋林自有一套理论,“就好比一个女人嫁了一个很丑的丈夫,刚开始觉得丑,但久而久之,看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丑了。”
双杠下,家欢慢慢摘掉眼罩,左眼露了出来。
“你想看?”
家欢沮丧,“一只瞎眼有什么好看。”
秋林屏住呼吸。家欢的左眼呈灰白色,半透明,像孩子们玩的一种弹珠。只是眼神不对焦,看人有点奇怪。
“如果我说我想看呢。”
“挺好看的。”
秋林尽量自内心,“很特别,像水晶的。”
“摘掉?不行。”
“说的好像你见过水晶似的。”
家欢把眼罩朝沙坑里一丢。
“我是觉得你完全可以把眼罩摘掉了。”
“你这是……”
秋林惊诧。
“那什么意思。”
“摘了也就摘了。”
家欢说,“疤瘌大了不疼,我算明白了,遮遮掩掩没用,眼睛不舒服,咱们还是一条好汉。”
“不是这个意思……”
秋林连忙解释。
一百八十度转变。这就是家欢。想通了,一切都不是问题。
“你戴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