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窟。
清晨的威利斯,一如既往的热闹。
年幼的学徒们,追逐打闹着穿街而过,不时引来训斥之声。
长街两边各种早点摊子,飘着诱人香气,勾人口水直流。
不时有任务傍身的佣兵们,披甲执锐,押解着盖着厚厚油布的车马,向城外走去。
当然了,还有大量口音陌生的外地人,涌入大街,寻找工作。
普斯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观察过长街。
以前他总是很忙,形色匆匆,害怕被雇主借口迟到,扣了工钱。
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城变了。
似乎变得更热闹了。
也对,论坛上说了,现在好多乡下人,学个燃烧之手,就敢自诩魔法师,跑来城里闯荡。
殊不知,现在佣兵团招人标准,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使节出行,行人避让!”
长街尽头,突然传来贵族式长声吆喝。
普斯闻声连忙走到路边避让。
不止他,长街上所有人都在避让。
甚至连行动不易的佣兵们,也约束着车马,向路边靠拢,让出道路。
没多久,一支身披银色铠甲的独角兽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