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溪穿了套头灰色卫衣,乍一看,跟她身上这件有点像,一个深灰、一个浅灰。
“隆导,虫虫,”
唐咪笑眯眯地过来,无视长凳上的油渍,半点不见外地坐下,“大半夜的好兴致啊。”
隆导递了个串串给她,“这家大排档,从我拍戏那会就有啦,现在是儿子在开,你尝尝,羊肉的味道特别正。”
唐咪接过来啃了口,“好吃。”
泊溪瞥了她一眼,他对她的记忆还留在初中那会,高高在上的少女,龟毛到校服裙摆沾到一点油渍都要立刻换下——眼下却能坐在大排档上满不在乎地吃串串。
老实说,他是有一点惊奇的。
唐咪当然极其排斥大半夜吃这么油大的东西,相比较而言,她更喜欢在环境优雅的地方进餐,可要真去适应这种“接地气”
的环境,她又比谁都适应良好。
毕竟她从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泊溪旁边坐了个男人,瞅了唐咪一眼又一眼,她觉得他有点面熟。
“你是——”
“我是张俊枫啊!”
那人明显有些激动,“就是初二那个小眼镜!”
……噢,想不起来。
唐咪笑得十分正常:“我就说怎么那么眼熟,你比从前帅了好多。”
张俊枫摸着后脑勺,十分腼腆,显然是信了。
“你跟泊,哦,不,虫虫怎么又凑一块了?”
“碰上了呗。”
其实张俊枫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泊溪当年课没上一半就转了学,平时也没跟班里人有过来往,上部戏两人呆过一个剧组,可泊溪也从来淡淡,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居然来探他一个灯光师的班,大半夜地还叫他出来吃大排档。
“你们都是同学?”
隆导笑眯眯地问。
“是,是啊,”
对着这么一个大导,张俊枫有点紧张。
“那你们那个班,可真够人杰地灵的,先出了个泊溪,又出了个唐咪。”
隆导乐呵呵地喝了罐啤酒。
张俊枫点点头,不过那时候可没人觉得泊虫虫是人杰。
没想到当年那个大胖子现在倒是全班同学里混得最好的那个,当年那份情书,回家翻翻,估计还能翻到。
当时班里的男生,十个有十个都暗恋唐咪,而泊虫虫这么个大胖子居然也敢肖想班花,实在是自不量力,所以才有情书被贴在布告栏那一出——那时他大概是里面最义愤填膺的一拨了吧。
也许是愧疚,或者出于其他复杂心理,那份情书在搬家时都还放得好好的。
几人聊着天,吃着串,最后明显是隆导喝多了,拉着唐咪一个劲地让她叫程昊出来喝酒:
“小唐啊,小程总是好男人,你、你可要把握住。上回为了讨、讨好……一大早亲自驾了游艇,送老头子去看日出,晚上还拿来威士忌,专门找老头子拼、拼酒,两大瓶,可、可全喝光了。”
“……现在这样的好男人不多了啊。”
隆导嘟嘟囔囔,泊溪朝她歉意地笑了笑。
唐咪的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声音放得低:“……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