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容貌描绘非常细致,从冠束,到衣袍的细节,无一彰显连城从东越带来的仕家阀门弟子的奢侈之风。
表情亦到位,一副自命风流的笑。
每一张男人的特写,都会露出屁股上的一粒销魂痣。
如果此画册在东越流传,或许未必有人能猜出是他,因为西凌的男子服饰以修身为主,广袖和袍底通常绣有纹饰,衬出西凌男子伟岸修长的身姿。
而东越的服饰多采用印染,袍子偏向宽大,腰腹中添一条两指宽的玉带,注重体现风流潇洒。
而这个粉红公子从头至尾穿的都是东越的华服,其中一套,就是与他今日所着的紫袍相类似。
所以,被众人一眼认定是他,不足为奇。
而他,总不能脱下裤子,向众人证明他屁股上没有那颗销魂痣。
连城将册子收好,这才发现茶馆内空荡荡,下一刻,身形一晃,在楼梯下提出一个小伙计,揪着他后颈的衣领,连城眉锋一扬,咧了两排牙齿,“宝茉阁在何处?”
“在……广华街。”
伙计身高不足连城胸口,被他这稍一提,两脚悬空,脑袋搭着,正好看到昏在地上的那个年轻男子,伙计哭了起来,不停地发抖。
“广华街在哪?”
“在……荣华街朝右走五百步,粉红公子……粉红大侠,小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儿子……。”
伙计吓得语无伦次,直接背起茶馆说书人念在嘴边的台词。
“你这身板身不出三岁儿子,别吹了,别担心,本公子不杀人。”
连城好脾气地提点,笑:“从这里怎么去宝莱阁。”
说书里的杀人狂通常都是文质彬彬,口称不杀人,下一刻,就拧断对方的脖子,还不见血。
伙计吓得失禁,连连告饶,“粉红大侠,您行行好,小的今年十三岁,背景离乡,来皇城谋个生计,小的……。尚未娶亲,小的……。不想死。”
连城哑然失笑,看了看四周,想再找个人来盘问,可惜除了那个昏过去的男子外,所有人早已跑得一干二净。
当下也不废话,将伙计提起,几个阔步便出了茶馆,双足一蹬,跃上屋檐,晃了晃手中双眼发直的伙计,冷冷道:“乖乖指路,否则小爷把你从这扔下去。”
“是是是……。”
伙计忙不迭应后,缓了许久才辩明方向,颤微微地指着右方向。
连城根据伙计一路的指引,很快到了广华街,看到一扇二层高的门面,上写“宝茉阁”
后,手一松,便提气一跃而至。
屋檐上,伙计早已哭哑了声,死死抱着烟囱,“粉红大侠,您倒把小的放下呀……。呜……。”
连城卷着重重怒气杀到宝茉阁时,发现诺大的店里,人满为患,虽然店里的伙计已全部出动,可还是应付不过来,连同掌柜都出来不停要抱歉,“几个老板,这次真没货了,早上刚印出来的五百册,已被人订空,对不住,对不住,请过几天再来,我们加紧印制。至于手绘版的,毕竟画师精力有限,每天只限售十册,今日的早已售空,所以,抱歉了。”
“董掌柜,您这就不对了,我们书社一年有六成的货从你这进,这会来个最好卖的,你倒是不给我们留着些。”
其中一个客商不满。
“抱歉,真是抱歉,主要是这次预计不足,所以,正在赶制……。”
掌柜满头大汗正解释时,伙计突然扯了扯他的袖子,凑过去,压低声线道:“掌柜,您看看,站在门口的,是不是这一季的粉红公子?”
董掌柜转身一瞧,瞬时,两眼发光,也顾不得什么,扔下客户便冲到连城面前,“粉红公子,您是上门来拿酬金的是吧,来来来,这里人太多,不宜谈话,我们到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