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接手了公司,开始参与父亲所掌握的所有黑色产业,包括十三月。
——想要统领一群疯子。
必须得比他们更疯。
很明显,我做得到。
并足够心狠。
也足够冷血。
十三月上上下下,没人敢不臣服。
有他们在旁边协助,我很快就将整个盘子经营的风生水起。
大家都夸我年轻有为。
老狼也被父亲拨到我身边协助我。
我站在了权利的顶峰。
数不清的人来讨好我。
他们送来钱和女人。
我在那堆瑟瑟发抖的女人里,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我又想起那个在柜子里哭泣的小女孩。
可眼前这个人不是沈熹。
所以,我杀了她。
除了沈熹,我不想看见任何人顶着她的脸。
她死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要不要去查查沈熹现在在哪里。
以我现在的能力来说,这件事轻易就能办成。
更重要的是,我的生活太无聊了。
我太久没有像当年那样兴奋过了。
有个老朋友来陪我玩一玩,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下属来汇报,有警察在暗中追查我们。
我不怎么在意。
“和之前一样,除掉就好了。”
马上,我就知道了,那个警察叫李寒星。
带走沈熹的那个李寒星。
天意如此。
上天已经帮我做了决定。
我带着老狼去到她生活的城市。
她正在上高中,有很多的朋友,过得很好。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我控制不住的拍下一张又一张的照片。
时隔多年,少女眼神依旧清澈如水。
一如初见。
干净的让人嫉妒。
特别是,对于双手不知染了多少血的我来说。
似乎连看她一眼都不配。
我不喜欢这样。
我要毁了她。
我要将她从神坛拉下。
我要她,和我一起下地狱。
她应该到我的身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