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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2页)

对方皮肤白皙,刘海有些遮眼睛,脖子上又戴着条围巾,要不是听到他的声音属于男性,我都要以为这是个姑娘家。

我眯了眯眼,记忆一片空白,没认出他:“您是?”

那人往前走了两步,让我彻底看清他的五官。

眼镜片虽厚,一双眼却格外清澈,睫毛也很浓密,长相堪称清秀。看到这样一张脸,我很快便将他与记忆中一个人对上了。

声音卡在胸口,好半天才沙哑地吐出那个名字:“……莫秋?”

我初中时,虽然淘气爱惹事,但因为成绩好长得帅,上到老师下到同学都颇为喜爱我,我就是年级里的孩子王,振臂一呼后头呼啦啦就能跟一大群人。

我永远闪耀,永远拥有数不清的赞誉,见谁都是朋友。而有受欢迎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人,这仿佛一个找不到道理可言的定律。

如果说我是学校的万人迷,那莫秋,就是那个大家都避之不及的万人嫌。

第13章遇人不淑

莫秋虽然有个十分少见的姓,读书那会儿却无论成绩还是长相都不太出挑,性格更是沉闷畏缩、阴郁寡言,整日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从不与旁人结交。

成年人的社会有时候为了合群都不得不做出各种伪装与牺牲,少年人虽没有那么多利益纠葛,却有着更严苛的一套规则。

莫秋的古怪不合群很快让他成了白羊群里的黑羊,大家排挤的对象。

一开始只是私下对他性格的抱怨、言行的嘲讽,慢慢的,行为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正面羞辱与欺凌。他所走过的地方,众人皆避让,他用过的东西,焚化炉才是归宿。

他彷如一个行走的核污染源,在哪儿都不受欢迎,连班主任也因为他总上不来的成绩对他意见颇大。

直到莫秋因日益加剧的霸凌被人从楼梯上推落,摔伤了一条腿,校领导这才引起重视,找班主任商量对策。

而他们商量了一下午的对策实在是很简单粗暴——在莫秋腿伤痊愈之前,由我陆枫,对他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工作。不仅要做他的“腿”

,还要指导他功课,带动他的情绪,让两人得以共同进步。

不得不说,想出这主意的人真TM是个天才。

我被强迫上岗,当起了莫秋的保护者,连座位都换到了他边上。

虽然大家仍然不待见他,但可能顾忌我的存在,也没再上升到流血事件。

而在结束帮扶工作后,由于我表现出色,莫秋的成绩有了很大改善,班主任一激动,任命我继续担当他的私人小老师,直到学期结束。

结果一学期又一学期,就这样,我当了他整两年的保姆加保镖加家教,最后只得了班主任一句“热于帮助同学,擅长为老师分忧”

的毕业赠言。

高中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秋。我和他私下本就没什么交流,他话少,我也自觉和他不是一路人,从一开始便有意识地保持距离。毕业后各奔东西,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

今天这样突然地重逢,实在让我没有想到。

“好巧。”

莫秋眼里都是惊喜,又有些怀念,“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吧,我还以为……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除了酒瓶底变薄了,人长高了,他性格方面倒是没怎么变。

我好笑不已:“你这话说得好像毕业了我就死了一样。”

莫秋一愣,连忙慌张摆手:“不是不是不是,我,我说错话了……应该是没想到还能再见你。”

也没多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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