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晚,章权便赶到了余干县。
在客栈中,他打开了白天记录的纸张,在评价一栏写上了自己的总结。
豪绅之害猛于虎也!
自游学两月以来,劣绅害民之事多矣,且劣绅喜灾荒,至荒年大肆兼并土地,侵占百姓家资。
所见劣绅,大部分都经营借贷之事,百姓借贷利息甚高,更有甚者,百姓不过借粮二斗,却被逼至卖儿卖女,家破人亡。
写到此处,章权停了下来,整理了一番思绪后,章权最后又添上了一句。
劣绅者,当杀!
饶州府的府城是潘阳县,距离余干县大概五天左右的路程,但章权却足足走了十天的时间。
这倒不是说章权的脚程慢,而是他一路上耽搁的时间太多。
逢村必入可不是一句空话,章权在路上每碰到一个村子,少则一刻钟,多则一个时辰,耽搁的时间太多了。
等章权到了潘阳县之后,已经是五月初了。
在城内休息一夜后,章权便在潘阳城内逛了起来,这潘阳县可住着一位大明的王爷,淮王,如今的淮王是崇祯四年刚刚袭位的朱翊巨。
章权准备去淮王府看看,他还没见过王府呢,即使进不去,但远远的看上一眼倒也不错。
结果没等还没等他到淮王府,半路上就被一阵香味吸引到了一处小摊上。
“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鱼”
章权坐在摊位上,听着摊贩介绍着他做的美食。
“这可是杜甫专门为这银鱼所做的诗,这白小也就是银鱼!”
摊贩指着刚给章权端上来的银鱼炒肉丝,滔滔不绝的介绍着,这摊贩显然也读过书,而且绝对特意了解过银鱼,不然这么冷门的诗,哪有人会特意去背。
章权对着香气深吸一口,胃里的馋虫瞬间被勾引了上来,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种鱼,稀奇的很。
一碗米饭,一碟菜。
章权坐在凳子上,埋头痛吃,大呼过瘾。
“小兄弟,您给我剩一口!”
章权正准备将最后一口巴拉到嘴里,旁边却冷不丁窜出一道人影,急声将章权叫停。
“朱老九!你他娘又来我摊位上讨食,还要不要脸面?”
摊贩显然认识这讨饭的人,一脸不悦的呵斥起来。
“我都饿三天了,还要什么脸?”
朱老九直接坐在了章权旁边,嬉皮笑脸的说道:“再说了我祖上就是要饭的,我这是重操祖业,算不得丢脸?”
章权看着这人,脸上闪过一丝奇怪之色,这人虽说已经沦落到讨饭的地步了,但身上却干净的很,就连衣服也如平常百姓一般,完全不像是一个乞丐。
章权面色怪异的看着朱老九问道:“你这穿着也来讨饭?”
“我这穿着怎么了?”
朱老九看着章权剩下的那口饭,咽着口水说道:“和我一样的多了去了?”
“朱老九,你赶紧走,少打扰我的客人!”
摊贩在旁边反复呵斥,见朱老九无动于衷,索性走了过来,准备上手赶人。
章权拦住摊贩,他对这朱老九倒是有几分兴趣,这潘阳可有着大明的一位王爷,而这朱老九也姓朱。
“你是宗室子弟?”
朱老九呵呵一笑道:“小兄弟好眼力,爷们就是宗室子弟,大名朱由毅,和当今圣上一个辈分。
不过因为我在家行老九,所以大家都叫我朱老九,大名反倒是没人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