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茫茫在路随的视线中收回挂在扶手上的小腿,于办公桌后正襟危坐,“当然不是。他进来的时候我是这样坐的,他什么也看不见的。”
的确看不见什么干货,但那沿着脖子一路下行到锁骨的红痕简直比任何看得见的东西还叫人想入非非。
“刚才你衬衣纽扣扣了吗?”
路随又问。
雾茫茫垂下眼皮再也不敢看路随的眼睛,她刚才其实是意识到了的,但是当着彭泽的面扣纽扣,岂不是更此地无银,所以雾茫茫厚着脸皮装了一回傻。
路随闭了闭眼睛,刚才会上彭泽的小小失神,可瞒不过大老板的法眼。
从路随办公室出去的时候,雾茫茫已经穿戴整齐,衣服是安妮送过来的。
不过不同于刚才进来时亲密,出去时路随拎着雾茫茫的包走在前面,雾茫茫白着一张脸走在他身后。
彭泽那一向稳重的秘书f1ora很难得地叹了一句,“路先生居然也会帮女朋友拿手包?!”
而且这画风还诡异地和谐。
路随只用男助,而彭泽的秘书f1ora算得上是这层楼唯一的红花了,不过该红花已经结婚十五年,小孩都有两个了,花痴二字在她身上基本找不到表现的地方,不然也不可能被录用。
男人是不可能光靠一张脸就能打动成□□女的。
但恰如其分的温柔却能让她们为之欣赏。
“哎,我要是再年轻二十年……”
f1ora叹了一声。
雾茫茫如果听到的话,会建议f1ora再年轻二十年也别选路随。
刚坐进车里,雾茫茫立即就痛呼了一声,赶紧调整坐姿,只敢侧着身半坐。
路随刚才下手太狠,雾茫茫觉得自己屁股估计已经是酵馒头那般肿了。
路随拍了拍他的腿,雾茫茫立即趴在把脑袋放了上去。
她也不多说话,只是把手机递给路随,上面是她百度的内容。
“虽说臀部是人身上软组织最多的地方,但如果打击力量过其承受能力,尤其连续,反复的打击,就会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出血。严重的会使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最后导致人的死亡。同时,这种挫伤还容易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送我回半山别墅。”
雾茫茫闷闷地道。
“今天不行。”
路随似乎丝毫没有内疚感。
雾茫茫一口咬在路随的大腿上,夏天的裤料薄,咬起来特别有劲儿。
路随摸了摸雾小狗的脑袋,“明天再送你过去。”
“为什么?”
雾茫茫问。
“小别胜新婚嘛。”
路随大言不惭地道。
“下午已经胜过了好吗?!”
雾茫茫愤怒。
照例是回路宅,谁让司机的薪水不是雾茫茫开的呢。
车子驶进门的时候,宅中佣人都出来列队欢迎女主人重归了。
雾茫茫有些尴尬地对着老彼得打了个招呼,想当初可是她坚决要分手的,现在觉得真是丢人。
反观路随,完全无法从表情解读此人强大的内心。
雾茫茫以前用的那间女主人的房间已经重新装修过,走进去有一种换了时空的错觉,俨然是古代千金小姐的闺房。
花梨木的短榻、屏风、多宝阁,镂空缠枝葡萄纹的月洞门隔断。
古色古香当如是也。
唯有一点儿不同,那就是床。
床是新造,木料皆为仿古,形状却是具有现代风格,因为雾茫茫不喜欢古代那种拔步床,觉得气闷。
但床头、床脚的设计都很有古感,所以并不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