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多事,小心我拿你炖汤。”
我敲了敲饭勺,表示我很不耐烦,我本来在今天是有假日的。可是今日另一个掌勺的李大壮要趁早去买胭脂,今日是花朝节,他想用这个胭脂去送给他的心上人,我又不太好意思去推脱,只好帮他顶班了。
不过,这里地处江南水乡一带,美人如云,宾客也如云。所以我现在忙的根本脱不开身。
“嘁!”
月归冷哼坐在窗棂边,瞥头不再看我。
我怀疑他又在心里暗暗嘲讽我的不知好歹。
大壮买胭脂是为了对门的麻小雨,麻小雨一直想要的那款桃香味胭脂,又因为那东西太抢手了,平时经常买不到。
所以今日大壮便凌晨起床一直在脂粉铺候着,中午才能回来。
他想用胭脂约小雨出来,想和她在花朝节共赏这缤纷落英。
对此,孤寡老废仙月归很不屑一顾。
“愚昧的凡人,如此良辰,竟浪费在尔等俗世上。”
“花朝时节不约佳人赏花,那该干什么?”
月归一瞪眼,仿佛被我的发言惊住了。
“这么无聊的吗?!”
“那你们神仙这时候应该做什么?”
被浇灭的好奇心再次燃起,我扭头看向他。
“睡觉啊!”
他回答的理直气壮,顺带着惬意的翻了个身。
“还有唱歌。”
我:“……”
——
月归的歌声或许不叫歌声,像碎瓷磨着破碗,尖锐沙哑还狰狞,每每听到仿佛背上结了痂,发痒又挠不到的难受。
第一次听到是在我午夜酣睡的时候,我梦到我娶媳妇儿了,我屁颠屁颠的把媳妇儿抱到床上,喜滋滋地揭开盖头,但同时,诡异的鸟啼声响起,一只鸟爪抓住了我的手,再抬眼一颗彩妆大鸟头靠在我的胸前。
“!”
从床上弹坐惊醒,枕身有一只鸟翘脚悠然啄毛。
“你醒……啊!”
惊魂未定之下,我把它揉成一团扔出窗外。
之后月归很不满,说我那晚弄掉了他右边后脑勺从上往下数的第四百七十六根绒毛。
“对不住了……”
我一边切菜一边向他诚心诚意道歉,他却瞪了我一眼,也总算是舍得闭上嘴巴了。
无论如何
唐小锦说得对,我经常骗他。
就好比今天我骗唐小锦说我脚扭了想下午躺在床上休息,让他不要过来打扰了。
唐小锦在床底拿药箱慌忙找伤药的样子看得我愧疚不已,“别找了,药让李大夫上过了,对不起啊,下午不能陪你了。”
“好好的脚怎么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