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爷近日有点忧闷,听说本县新晋的进士,现授户部主事的穆大人回乡祭祖,这倒是增光的好事,让吴老爷忧心烦闷的是,同来的那个人身份特殊,虽也是户部主事,但却是当朝权监汪直的义子。
这汪直仗着万贵妃宠爱,横行了多年了,上蔽圣听,下欺群臣,无人敢挡,本来就灾荒连年,盗匪四起了,再让他一班佞臣舞弄,竟然弄到民不聊生。吴老爷就是讨厌和汪直亲近才被贬了。这次他义子也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面子上总得过得去,少不得找当地士绅学子们接待一番。
陶令华也听说了,自己最要好的同学韩赋是个爱说话的鸟儿,县里有什么新闻,自己都不用出去打听,他自然就能传过来。
陶令华很闹心。
看姐姐很高兴,张罗着要做桌子好菜招待穆启,陶令华就觉得呕的不行。
姐姐一点也不知道实情,只当那个穆启还是一直照应自己弟弟的老邻居。
要真把那人请来,就怕自己吃着饭会吐啊!
不过也许会很平静吧?陶令华自己觉得已经修复的差不多了,好像心口不疼了。
再见,一定能挺住。
穆启终于来了,在月月桂飘香的夏季,那个人踩着满地落花前呼后拥地来了。
陶令华随着一班人迎接。
抬头看了一眼,人还是那个人,再见还是英俊的让人心动神摇,而且威风是当年不可比的了,和吴老爷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间神采飞扬,好像更自信更成熟了。
户部主事虽不算什么大官,到底是京官,他又娶了高官家的小姐,乘龙快婿,自然是前程似锦。
陶令华低头看看自己洗的发白的玉色襕衫,心里哼了一声,现在是天差地远了,难怪人家要另攀高门。
接风的晚宴就在吴老爷后衙的花园里,大概有几十个当地的士绅学子参加,客人只有穆启和胡林两个人。
陶令华这一桌是离的最远的。
远远的见吴老爷陪着两个贵客喝酒,陶令华就想溜走,反正是一直低头喝闷酒,都快半夜了,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
假装去上茅厕,跟同席的人打了个招呼就摇摇晃晃地起身去了。
灯光远远地照过来,很暗,树影婆娑,早上刚下了雨,一股潮湿的泥土和青草气息扑鼻而来。
陶令华慢慢沿着花园的石子路扶着树散步。
摸摸自己的脸,烫的很,脸一定红了,心跳的难受,解开衣襟扇风。
还是不行啊,本以为伤口都愈合了,没想到见了那个人还是觉得心里在滴血。喝下去的酒就像刀子一样割着喉咙和胃。
靠在一棵琵琶树上,闭上眼睛小歇一会,想着待会就回家,家里姐姐还等着呢。
歇了一下,就想转身寻路出去,一回头撞在一个人的怀里。
陶令华张嘴就想喊。那人吓的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低低道:“小华,是我!”
穆启!
陶令华大怒,奋力挣扎,几乎是拳打脚踢了。
穆启身材比他高大的多,用力搂住,嘴唇贴在他脸边喃喃道:“我知道你恨我,你打吧,我都接着,等有时间再跟你解释,只是现在你别闹,万一闹穿了咱们都不好看啊。”
说着右手攥住陶令华左手向外走。
陶令华忍不住怒问:“你不跟吴老爷打招呼么?”
“打过了,跟我同来的胡大人身体不适早走了,我要不是等你,我也早走了,这种酒席有什么意思!”
陶令华一想,是,吴老爷是个正派人,向来是不爱酒色的,想必这京城来的官儿们是不喜欢的。
两人出门,到了门口,见灯笼照的大门口亮晃晃的,几个仆人在门口站着,陶令华不敢动了,只好任那人拽着出门。
只是心想,难道你还想同我坐一顶轿子,你就不怕丢人?
没想到穆启拉着他一直走,并没有坐轿。陶令华想甩脱穆启的手,那只手却像铁钳一样握紧,怎么也甩不掉。
天气闷热,那个人的手依旧是很大很热,像火烤,可是陶令华觉得自己的手心一片冰凉,还汗津津的,身上因为穿了几层衣服,汗都湿了背,腻歪的人心里发堵。
拐过一道街,到了一处院子,穆启直接敲门,里面立刻有人来开门,老仆接住穆启扔过来的帽子和衣衫,笑着问:“老爷要不要吃夜宵?老奴让厨下准备了。”
穆启拉着陶令华,丢了一句话就往屋里走:“备水,我要沐浴!”
到了屋里,插上门,才拉陶令华坐在桌前抱住,脸埋在他颈上深深吸了口气,见陶令华微微抖了一下,不由无声而笑,故意压低声音,有些诱惑的味道:“你以为我忘了你?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啊!”
陶令华用手一推,扯了个惨笑,“哦?你和你家娘子在床上的时候也想着我?穆老爷?”
穆启摸摸鼻子,有点尴尬地笑,“唉,小华,你怎知道宦途艰难?就是中了进士又怎么样?没有靠山照样不得好仕途,十几年寒窗就白费了,你知道我父母去的也早,也没个为官做宰的亲戚帮衬。我也是为了我们俩的前途啊。”
“住口!是为了你自己的前途吧!”
“好好好,我不跟你争,久后自然澄清。我这次来,一来是为祭祖,二来就是把你带到京里去,在国子监读书比这县里要好的多。将来也好中试得官。咱们两个相伴一辈子。好不好?”
穆启酒喝的不少,眼睛有点红丝了,相别一年的人就在怀里,他有些把持不住。
衣服都快挡不住了。
怀里的这个身子依旧这么柔软,肌肤白嫩,光华流转的大眼睛简直让他魂牵梦绕,玫瑰色的唇瓣比女人的都馨香,就连那还有点婴儿肥的脸蛋都可爱到想让人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