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久了,童鑫有时候会故意放慢脚步,跟他说上几句话。比如吐槽一下最近的考试,或是问问他周六回不回家。
学校周六晚上不上自习,离家近的学生大多都会回家。童鑫晕车,回家又要坐两小时的客车,加上母亲总是叮嘱她安心在学校学习,所以她一般两个月才回一次家。
陈浩轩有车来接,但他也不怎么回去,要么泡在球场,心血来潮了就跟着童鑫去自习室。童鑫看书做题,而他趴着睡觉的时间总比看书的时间多。
童鑫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陈浩轩熟悉起来的,或许是从那晚阳台上交换秘密开始的,也或许是从陈浩轩信誓旦旦地说出要做大哥罩着她时,童鑫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男性给与的安全感。
她也确实看到陈浩轩在一点一点地改变,虽然偶尔还会看到他的脸上挂彩,但他上课不再跟老师顶嘴,甚至会在课后满脸讨好地去请教问题;虽然他每次英文听写,会提前把桌边写的密密麻麻,但他早读迟到的次数越来越少;虽然考试成绩仍旧在班里垫底,但他看成绩却是最积极的,在年级的排名也逐步上升。
童鑫开始对这样的男生刮目相看,敢说敢做,吹出去的牛就努力去变成现实,有些调皮和叛逆,不算父母眼中的乖孩子,却有很多同龄人没有的正义感。
春去夏来,墙上的高考倒计时越来越近,时刻提醒着每个人决定命运的大战即将到来。
在那孤身奋战的压抑日子里,童鑫已经习惯了身边总有陈浩轩的身影,甚至感激能有他一直陪伴着。陈浩轩也自觉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太远了会想念,太近了又怕招来闲言碎语影响到童鑫。
他就这样隐藏着心中所有的感情,默默守护着喜欢的女孩。能每天看见她便心满意足,能说上几句话或是看见她的笑容,便足够开心好几天。他想一直待在她的身边,所以高考后任凭父亲打骂,也坚决不去国外上大学,而是选了和童鑫一个城市的学校。
录取结果出来,童鑫毫无悬念地录取了第一志愿,陈浩轩只录到了第二志愿,虽然没能同校,但至少都在一个城市。巧的是两所学校都在新建的大学城片区,陈浩轩几乎每周末都会去童鑫的学校打篮球,顺便蹭顿饭吃。
但童鑫总是很忙,不能每次都见到她。要么忙着上课赶作业,要么外出兼职很晚才回来。即便这样,陈浩轩每周都会借着打球的名义去碰碰运气,因为真的很想见到她,喜欢她坐在场边看自己打球,喜欢和她一起吃晚饭,喜欢送她回宿舍。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陈浩轩早早给童鑫发了消息:“明晚有空吗,约了你们校队的打球,你再不见我一面就见不到了。”
童鑫皱起眉头:“又乱说话,你要上天吗?”
“下周大学生篮球联赛开始后,我就没时间来找你了。”
“太好了,我终于可以清净一段时间。”
陈浩轩感觉得到,上大学以后的童鑫开朗了许多,聊天时会多讲上几句幽默的话,心情好了还会和他互怼几句。虽然每次都是陈浩轩举手投降,但他输得心甘情愿,输得乐在其中。
“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能温柔点吗?就这样定了,下午五点球馆见。”
这还是陈浩轩第一次命令童鑫,往常都是以她的意愿为重。
“行吧,就当送送你。我下课后尽量赶过去。”
童鑫上完实验课赶到球场时,比赛已经进入尾声,围观的人群挤满了球场的四周。一打听才知道,是两边校队的在打友谊赛。她从缝隙里挤进前排,刚好陈浩轩来到场边发球,看见童鑫后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虽说是友谊赛,但双方的比分你追我赶咬得很紧,状况紧张而精彩。陈浩轩投进最后一个三分球后,哨声响起,他的球队以五分的微弱优势赢得比赛。
童鑫随着人群一起欢呼鼓掌,这两所学校的篮球队都很出名,球员们拥有不少的粉丝,所以陈浩轩的队伍并没有因为是客场而遭受冷落。
观众的掌声是献给他们的努力,献给他们的汗水的。
陈浩轩从场上走下来,立刻有很多女生围上去送水,他害羞地揉着湿漉漉的头发,依依点头道谢。走到童鑫面前时,怀里已经抱满了各式各样的水和不同口味的饮料。
“快帮我接着,我手没力气了。”
陈浩轩胳膊发抖,眼巴巴地望着童鑫。
童鑫不情愿地帮他接过:“这么受欢迎,喜欢你的女生可真不少。”
“哈哈,你这是吃醋吗?怎样,我是不是很帅!”
陈浩轩伸长脖子,盯着童鑫的背包,“渴了,我的水呢?”
“这么多还不够你喝吗?”
童鑫把怀里抱着的水依依放在地上,一股莫名的妒意哽在喉头。
这个成日围在自己身边的“小霸王”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受欢迎了……
陈浩轩坐到地上,歪头望着童鑫:“再给我装,我哪次不是只喝你的?”
童鑫嘴角轻笑,拉开背包拿出两瓶水,一瓶纯净水,一瓶功能饮料。
陈浩轩笑得憨憨的,就像见了糖果的孩子,一把抢了过去,仰头就喝。
“喝了你的水,一会儿请你吃饭,不准拒绝。”
他扯着球衣擦擦额头的汗,“在这等一下,我去收拾东西。”
童鑫望着陈浩轩跑向他的球队,突然发现他的队友们都转头看向自己。
“喂,你是浩哥的女朋友吗?”
穿着12号球服的男生大声喊道,其他人也坏笑着。
童鑫的脸瞬间像被开水淋了,又红又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