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没有写落款和开头。过了今晚之后,他不会再来。他爱的女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幸福,他将为她祝福,虽然那颗破碎的心早已经找不到碎片。这些广告牌代表着他的心路旅程,也许总有一天会被人洗掉,被风雨侵蚀腐化,再也看不见。连同他所有的爱恋被岁月埋葬,但它们,总是存在过的。
就如他们的爱情,虽然惨烈,虽然悲哀,虽然痛苦,但都是命运对他的赠予,都是存在过的。所以,何必在意结果呢,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虽然此刻他的心犹如刀割。
写完了这句话,许睿宇提着油漆桶,坐在了公交车的站沿上,这几天的天气不好,一直都在下雨,难道老天也觉得他可怜吗?许睿宇盯着坚硬的柏油路,随着雨雾的蔓延,视线也渐渐模糊起来。
突然,他听见一阵脚步声响起,伴随着还有重物拖拉的声音,他被惊醒般地抬起头来,看到自己的不远处,站着一个苗条高挑的身影,风尘仆仆,还拖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箱。
许睿宇缓缓地站起身来,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个他的身影,不敢多出声,呆呆站在原地,他甚至不敢动一下,唯恐自己动了发出太大声,就会惊扰了这个美梦。但是那个身影定定地看了他半天,然后突然扔下笨重的行李箱,朝着他奔过来。
清脆的高跟鞋声音在寂静的雨夜里很响亮,处于懵懂状态中的许睿宇见她跑来,下意识地张开了双臂,接着一个带着他所熟悉芳香气息的身影扑进了他的怀抱。
“欢,欢馨——?”
他有些不敢置信地问她。脑袋里还在不能确定是她,但双手比脑袋更快地用力抱紧了她,抱得是那么紧,几乎要将她嵌在身体里一样,就怕来不及她又要跑走。
不管是不是梦,抱住了再说,他绝对不会再放开。
“是我,睿宇,”
曾欢馨在许睿宇的怀抱中低语,眼睛哭得红通通的,像只小兔子。她走了好几站公交车站,沿路看到了许睿宇为她写下的寻人启事。她所有的恨与不忿,都在这一站站的过程中,痛痛快快地发泄出来,散发在空气中。
她的身子已经湿透,头发也散乱了,整个人狼狈不堪,但她却对自己从来没有过的自信。因为,再狼狈再丑,总有个人一直在等你,等你到地老天荒。
“我回来了,”
曾欢馨在许睿宇的怀抱中低低地问他:“不过我已经无家可归,你——能接收我吗?我现在比以前吃得多,也喜欢名牌,爱花钱——”
对的,现在的她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本性,爱钱,爱漂亮的衣服,爱美丽的妆容……活脱脱最初他认识的拜金女,只因为经历过千山万水,她才发觉,女人,就应该对自己好一点。
“我现在有钱,随便你怎么花都成,”
他抱着她,犹如抱到了本世纪最后一件珍宝。小心翼翼,却有如守财奴一般,紧紧不放。
“只要别把我再给卖了就成。”
许睿宇沙哑地说道:“我愿意一辈子都做你的奴隶,任由你差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全心全力为老婆服务。”
他的话没有说完,一个的水润的东西凑上来,封住了他所有信誓旦旦的保证。
……
微雨深夜的街头,陈旧的公交车站牌底下,坐着两个傻气的大孩子。
她问他:“为什么对我的爱只有一毛钱?”
他回转过头,看着她:“因为十分爱,所以就是一毛钱的爱情。”
她总算发不出声音了,半晌才哽咽着说了一句:“你这个傻帽——”
接着,一行晶莹的泪水,从她的眼角流下。
流到嘴里,有点苦,却又是那么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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