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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周老板越看季清夏越觉得顺眼。这孩子不知经历了什么,竟有如今这一身气度,宠辱不惊,若她能一直如此,自己帮她一把也不是难事……

季清夏不知道周老板在想什么,不过好不容易得来了赚钱的机会,又能接触到珍贵的书籍,她当然要珍惜。于是没管周围的纷纷扰扰,继续低头抄书。

周围的人一开始还在看热闹,渐渐的又有许多知晓季清夏大名的人跑来围观。等到过了午时,来围观的人就慢慢散去了,只剩下季清夏坐在一楼的正堂里埋头苦抄。

崇文阁二楼。

一个眉眼清秀的少女在楼下看季清夏抄书看了许久,终于回到二楼自己的位置。

坐在她不远处的一名学子同她打招呼:“冯小姐!你也去楼下看季清夏的热闹了?要我说什么浪子回头都是些噱头,她那个性子,用不了两天估计就受不了这份苦差了!”

二楼是学子们抄书的地方,听她开口,其他抄书的人也都窃窃私语起来。她们刚刚大多忙着抄书,都没有下楼去看那场热闹,因此大多觉得季清夏坚持不了多久。

毕竟若不是家境贫寒,谁愿意坐在这书肆中对着早就熟识的书籍,一抄就是大半日。不仅辛苦,还占了在书院中学习的时间。

哪有几人能像冯小姐一般,明明出身高贵,却仍愿意来抄书的。

那姓冯的少女听着众人的议论,也没答话,只默默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却有些出神。

那季清夏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如今这一身气度……当真不凡。

难道浪子回头的戏码真的不止存在于话本中吗?

季清夏,季清夏。

楼下的季清夏还在抄书。

她记忆力极强,若说背书,大概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背出一本,可抄书……

别说是用毛笔,就算是现代常用的钢笔,季清夏也许久没一次性写过这么多字了。

她身上没有银钱,自然没法吃午饭,就这么基本不间断的抄了一整天,强忍着手腕的酸痛,也只抄了小半卷春秋。

虽然这个速度在整个书肆中已然算得上是极快的,但这小半卷书,只换了不到一两银钱。

崇文阁抄书的价格都是按字数定好的,每一百字可得五十文钱。

赚钱难啊。

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会读书写字已然是普通人家不敢想的事,普通农户一年收入不过七八两银钱,她能靠抄书一天赚得一两,已经是让常人眼红的本事了。

与周老板约定了明日还来抄书,季清夏起身准备去草市找季铁花。

这会儿已经过了申时,不知道季铁花是不是还在草市上。

揉着酸痛的手腕出了门,谁知还没走到草市,身边突然多了不少人朝码头赶去,季清夏留意了一下,听到了他们隐约传出的对话。

“听说了吗?码头竟然有个男人在搬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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