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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3页)

然后是汪峰。

听到我喜欢汪峰后,我朋友立刻说我看到个黑汪峰的文章,你要不要看?我说不要看,黑他的人多了去了,我为什么要去看自讨不快。他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我不得而知,但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个很棒很棒的音乐人,他的才华、他的情感和他的思考都深深地吸引了我,在他的音乐里我很容易找到共鸣,有的时候甚至有流泪的冲动,然而更多的时候却是那种无泪可流的深深悲怆,比如我非常喜爱的《生来彷徨》。

哈当然很多人说他那么出名了,那么多钱那么富裕,而且都那么大了整天还迷惘迷惘的有意思么?对此我都懒得去评价,你以你的标准去衡量其他人,这本身就是种非常可笑的言词吧。听起摇滚也是上学期的事,后来就喜欢上了酒,在我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现在摘录下来:

有的时候共鸣就那么简单。

一句简单的歌词,一段醉人的solo。

孤寂与狂野、冷漠与热烈、逃避与寻找、麻木与思考。只有如此的挣扎和内心世界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绝伦的作品。我想。

不仅仅是汪峰,还有我喜欢的很多音乐人。

我想我真正认识音乐是从摇滚开始的,因为太鲜明太激烈,所以我才看到了我一直体悟不到的艺术。

完了。我苦笑着这样想。我已经沉迷进去了。

特别像摇滚这样的东西,一旦沉迷那就仿佛是毒瘾一样难以戒掉,每次用笔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尖和灵魂似乎都有着轻微的颤抖,颤抖的共鸣。

只可惜自己不会唱歌。

再这之后便喜欢上了鸡尾酒,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喜欢上摇滚才导致的,因为在一年之前我对鸡尾酒还只是文学上的欣赏而已。现在舌尖触碰到那种带着迷幻感觉的味道,真的整个人的感觉特别好。

富民子说,突然明白那些摇滚音乐人为什么嗑药之类的了,因为他们要追求更强烈的刺激来迸发灵感。

此言不谬。

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种很不“生活”

的方式来获取。

大宝说,柏拉图说得对,痴迷于艺术的人容易伤害很多人。

他们其实都是很天真真诚的人。爱是真真切切的爱。厌倦也是。那些艺术家的风流韵事总是被人津津乐道。但真正能理解的又有多少?

多说无益,落笔即焚。

咳。最后那段似乎有点诡异了,那个其实讨论的是其他人来着,并不是汪峰。

我向来是把汪峰当做一个普通人来看的,当然是一个天才般的普通人。我试图揣测他的心境,在那种纸醉金迷、奢华晚宴、耀眼舞台等等一系列让人堕落的地方的他的心境。他说他是污浊的,每个人都是污浊的,但其他人没有权利去评判别人是否污浊,能说自己污浊的只有自己。然后他说,他是污浊的,但他热爱飞翔。我是多么喜欢这句歌词,喜欢到恨不得深深将他刻入脑海之中的地步。

终究是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吧,汪峰。

我写道,从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开始毁灭,或者从最柔软的部分开始变硬。最终当然成为两种人,后者是现代所谓的成熟人士,而前者,是汪峰,也许也是我们这些爱着汪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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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文时大二,现在大四。

第42章

“你已经拿过很多辉煌了,现在有没有想过退役?”

“我还有坚持的理由。”

电视上播放着对Destiny战队的采访,她一边吸溜吸溜吃着关东煮,一边说道,“Creator说得真好。”

“中文翻译的好,原话没这么文艺。”

相比较她的吃相,血沙吃东西的样子怎么说,用优雅有点过分了,用文明这个词的话……顾辞的吃相那得有多糟糕。……不过总之,就是那个样子。

“我觉得是真情流露。”

她想了想,反驳道。

“真情流露只会是艹,老子要赢。”

血沙虽然爆粗了,但是爆得从容不迫(……)。

“喔……”

她崇敬地看向血沙,点了点头,“不愧是前辈,说得好形象。——不过说起来血沙前辈,你懂韩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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