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套房里乱糟糟的,遍地是吹了一半的气球、结亲小道具、新娘的婚鞋、各色喜字贴纸还有没拆的婚服、伴娘服放了一地,门外边,一群单身汉傻了眼。
“都说了啊。我烦死婚礼这种仪式了,应付大人的我才不要参加!”
床上,林珊语气娇娇。
迟威不知道说了啥,那头抗拒的声音更大,过了会儿摔杯子踢鞋子的声音伴随女人的呵斥不绝于耳,一群人傻站在外面如听口技,神色变幻,浮想联翩。
“牛逼啊。”
门外陈撰啧啧感叹,与周遭兄弟对视一眼——几年下来,见怪不怪了。“也得亏迟威,这种美人恩,送我我都不要。”
事后的剧情他至今记得,千哄万哄之后,在一众长辈的翘首盼望中,迟到的林珊只穿了一件日常的红色连衣裙,胸前别了朵花,随意扎了个马尾,连妆都懒的化,臭着脸跟着迟威进了婚礼会场,再面无表情陪他敬了一下午的酒。
陈撰依稀记得那天,仪式结束后,他打算与迟威告个别先走,会场上却不见新人踪影,直到在停车场,才见到迟威的宝马香车里,林珊坐在副驾驶座,将脚翘在方向盘上,任由迟威一边陪笑,一边替她揉捏按摩——“穿了一下午的高跟鞋,媳妇辛苦了辛苦了!”
结什么婚啊。。那时候的陈撰摇摇头唏嘘:“他命里缺祖宗?”
仪式还有十分钟开始,陈撰才在门口的签到本上签了字,就被一阵说话声吸引了注意力——嚯,这婚礼还有外国人?
扭过头来,才发现在餐厅吧台一边,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抱着电脑,皱着眉头,一口流利英文正在据理力争。夕阳打在她的发丝上,散着闪闪金光,他定睛看了几秒,才发现她本是黑发,因为阳光照射才看起来像金发一般。她的头发浓密,眉毛平直,大概是搽了口红,衬得肌肤似雪,也让他的目光总忍不住落在她的唇上。分明是女性特质十足的面庞,但却让她莫名散发着几分英气。
陈撰发誓他单纯只是好奇,双手抱胸端详了她一小会儿,才意识到:是她的神色与声音,暗藏着那种不容置喙又斩钉截铁的坚定气息。
有点特别。
“小姑娘不容易啊。”
他扬了扬眉毛,随即转身进入了婚礼会场,“来参加个婚礼都得加班。”
林珊也不是完全不喜欢婚礼,她只是不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婚礼。
这次的婚礼完全按照林珊的要求来。她负责提出需求与发泄不满,而迟威负责执行与挨骂。新郎官甚至为了婚礼改了手术时间,请了两天的假忙前忙后,苦心操持只为搏美人一笑。
林珊说:一场令人难忘的婚礼的关键是做到“与民同乐”
,你得设置游戏环节!
林珊说:最好大家得嗨起来,仪式搞完了我们就开始蹦迪!
林珊又说:迟威你蹦迪的样子不可以太呆,先上网练几个夜店基础动作!
林珊还说:对了,要有伴手礼!伴手礼一定要实用能存放,这样大家才会一直留着,也让这场婚礼传为美谈。
……
迟威一一满足。
婚礼按照林珊要求设置了好几个游戏环节,嘉宾们每完成一个游戏还能得到一个小礼物,陈撰却显然心不在焉,手上扔着飞镖,眸光却隔着玻璃往室内扫——小姑娘还在加班呢?
“诶诶诶你注意点啊!镖别飞我头上!”
身边有人胳膊肘撞他,凑过来,坏笑着顺着他目光瞧去:“哟,看姑娘呢?”
是俞又阳,自大学时起就是风流人物了。
陈撰没否认:“你认识么?”
俞又阳摇摇头,“不认识,喜欢这个类型?”
陈撰垂了眸子,“怎么可能?只是单纯好奇。”
俞又扬猜测:“估计新娘那边的?想认识还不容易?直接上去要微信啊!”
陈撰懒得理他:“我是会主动搭讪的人?况且,你没看人家忙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