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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2页)

程思敏之所以会一直在这儿逗留确实不是因为她喜欢篮球比赛,但放假期间,这电影院门口的小小场地,就是她可以消遣时间的唯一手段了。

初中后,家里的电视闭路早就被父母办停了,遥控器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油污,唯一一个不要钱的点播台,总是放着几首令人心烦的音乐,她早已听得滚瓜烂熟。

说来可怜,虽然程思敏话多开朗,充满着交友的热情,但成长过程中,除了时应,程思敏再无朋友,可那也只是局限在上学日中的,假期里,时应总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像她,寂寞如斯。

不用怀疑,野孩子也是会感到寂寞的,即便是十五岁,开窍很慢的程思敏。

她荒芜的内心似乎有肆意生长的黑洞,需要很多不可名状的暗物质来填满。

不过时应来得正好,程思敏终于可以做一件想了很久但是没能做成的事情。

她搁下矿泉水瓶,挤出灿烂的笑容,殷切地抓住时应的球衣,毫无预兆地央求他:“时应,你带钱了吧?能给我租一个小时的轮滑鞋吗?开学还给你。”

第33章他有自己的防沉迷系统

时应是带了钱的,但他付钱的时候动作有些迟疑。

昏暗的路灯下,大爷一字拖鞋内长着灰指甲的脚丫子看起来令人十分不安,再加上他身后那些被扔成小山的轮滑鞋正散发着连夜风都难以驱散的酸臭。

时应唯恐程思敏染上脚气,回头再次跟程思敏确认,“非要滑这个吗?鞋都是别人穿过的。”

时应的意思是,要是有人得脚气了呢?

程思敏没他那么讲究,程伟就有脚气,还老乱用陈晓芬的毛巾擦脚,后来陈晓芬被他传染,脖子上也得过一块脚气,硬币那么大,蜕皮红肿,用药店开的达克宁擦了一周就好了。

“别人穿过的怕什么?每天这么多人滑旱冰,不都是别人穿过的。”

“我不怕的,你就给我租吧。”

程思敏都这么说了,时应没办法,只有把右手的纸币递过去,练摊的大爷收过钱塞进腰包,问他:“你俩多大鞋码?”

时应还没报他自己的鞋码,程思敏把脸从他的身后挤过来,朝着大爷脆生生地说:“要一双34,他不滑,您再找给他五块钱。”

“你小子不滑杵这干什么?往后面让让。”

大爷不耐烦地从腰包里抽出一张五元塞给时应,顺手拎起一双鞋带系在一起的旱冰鞋甩给程思敏,无差别朝着他俩开炮:“哪有那么小的码啊,36的,你把鞋带系紧。”

“鞋脱在这!”

“跟你说!只能绕着篮球场这一块地方滑,上马路出了事故后果自负!”

时应哪里受过这种无礼的待遇,表情桀骜,程思敏对待来自大人们的不尊重得心应手,才不管这些,欢天喜地接过旱冰鞋,左脚踩右脚根,右脚效仿,不到两秒就把自己粉色的球鞋扔到了十几双臭鞋当中。

时应皱着眉,刚弯腰把她的鞋别于其他人摆正,余光看到程思敏歪歪歪扭扭在后面套旱冰鞋,金鸡独立差点摔倒,又立刻直起腰,伸出一只胳膊叫她扶着自己。

等到程思敏终于将脏兮兮的旱冰鞋套在自己的双脚上,球场中场休息结束,哨声大作,时应不太放心程思,手指还搭在她单薄的肩膀上,“你一个人能滑吗?要不我陪着你。”

“哎呀,不用,这东西还不简单。看我的。”

程思敏话没说完就俯身蓄力,向前蹬腿。

确实,她从小就有使不完的牛劲儿,跑步,爬树,甩双杠,均不在话下,说话的功夫,人已经滑倒了二十米外,朝着刚才齐刘海女生的方向去了。

当晚,时应打完了比赛,程思敏提前还掉了旱冰鞋和那个留着齐刘海,名叫乔羽思的女生一起坐在台阶上聊天。

时应送程思敏回家时,程思敏一路上在路灯下蹦跳,张口闭口全是关于“思思”

的情报。

思思最喜欢的音乐是英国地下摇滚乐团,思思最喜欢的食物是日本料理,思思之所以会辍学,不是因为她学习不好,相反,她IQ很高本来成绩名列前茅。但她曾经有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初恋,她非常爱他,男孩死后她悲痛欲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于是整天在网吧,酒吧这些地方寻欢作乐。

当年Y2K的风格还在宛如时尚荒漠的半山市流行着。

乔羽思长相柔美身材高挑,右耳打着成串的锆石耳钉,水蓝色的蝴蝶抹胸配破洞牛仔裙,再加上不同色的小腿袜,这些元素堆叠起来,程思敏眼花缭乱,直流口水,简直觉得对方就是千禧女神般的存在。

偏偏女神说愿意和她做朋友,她怎么会不激动?

可时应对“思思”

的故事嗤之以鼻,在程思敏又一次张嘴说话时,时应转头问她:“程思敏,你不觉得她跟你讲的故事很假吗?”

“什么地下摇滚乐团?既然是地下的,不公开发售唱片,她怎么知道这个乐团的?”

“还有日本料理,我都懒得说。别说半山了,整个西城哪有一家正经的日料店啊?她说的不会是中学门口卖的三无寿司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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